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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续签病假期间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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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续签病假期间应该怎么处理?


1、员工病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依法顺延至医疗期结束。


2、如果员工的病情比较复杂,一时半会儿治不好,或者说治疗后不适合再从事原来的工作的话,那么也就没有必要再续签了。


总之,等员工病假后再续签合同的话,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主动权在用人单位手上。


首先,劳动合同到期,公司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说明解除劳动合同及赔偿情况。


其次,经济补偿,必须在员工离开公司之日,与劳动者结算清楚。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病假时间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定医疗期,女性职工的三期以及工伤期间等这些特殊情况之下的续签问题都是自动的。但是在法定医疗期结束之后,如果职工本人的身体状况恢复得还不是特别的好,对于原来的工作或者调换工作岗位,以后的工作都不能很好的完成了的话,理论上公司待提前一个月告知之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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