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假如夫妻关系不顺利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假如夫妻关系不顺利,其中有一方十分想与对方离婚,但这个时候对方却不见得也想要离婚,那么当事人应该怎么办?此时可以通过起诉离婚的方式实现目的,那么如何准备起诉离婚,具体要哪些资料呢?下面让我来为大家一一介绍。首先我们需要准备的是民事诉状,民事诉状要求我们要将原告、被告两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等详细信息写清楚,然后充分阐述诉讼的请求,在此基础上,你必须依据事实说明夫妻关系破裂的原因、离婚的理由以及结婚生子的具体日期,写好以后打印出来在文章的最后必须手写签名。写好诉状以后,带上份民事诉状(一般要求是两份)、结婚证、原告一方的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明(通常是需要提供原件)。如果对方不愿意配合给出这些证件,可以到派出所开据身份证明,到房管局查询房产情况,到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等。然后到住所地的基层法院的立案庭办好立案手续。如果还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那还得备齐2套财产相关证据的复印件,例如房产证等。立案庭把手续审查后,交费。把交费票据和相关材料拿给法院立案庭,再回家等待答复。法院收到你的缴费票据和材料以后会经过详细审核,把你的诉讼副本等相关资料寄给被告方,要求被告出庭,排好开庭日期,再通知你到法院领取开庭传票。在开庭前,在我国有一道必经的程序—调解。就算对方同意离婚,也需要经过这道程序。调解后存在两种情况,你俩离婚,或是夫妻双方决定不离婚,直接结案。这两种情况法院都会下《民事调解书》。假使被告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就会正式安排开庭,开庭时还是会再询问是否愿意调解。还是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就会直接判决,并且发放《民事判决书》。判决有两种结果,一是成功离婚,而是离婚诉求不被准许。大多数情况下第一年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不过如果被告方有重婚、和他人同居、分局满两年的行为,或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是有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证据,一般也会判决离婚。实在不行,也可以选择6个月以后重新起诉离婚。此外,如果夫妻双方已经有了孩子,离婚起诉书还必须写明孩子的归属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要求。



·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采取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此时需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首先对共同财产、债务以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协商,然后再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那一般夫妻自愿签订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

·北京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怎样的?
    计划生育是建国以来不就就实行的一项重要国策,对此许多父母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多年来坚持着“晚生晚育,只生一个”的原则。我们国家目前对于计划生育采取了很多奖励措施,在二胎政策全......

·分家协议书是否要公证?
    在签订了书面的协议后,往往都会选择再办理一个公证,以此来加强协议的法律效力。而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协议,必须要在办理了公证手续之后才能生效。那么实践中,分家协议书是否要公证......

·办理结婚登记要注意些什么
    办理结婚登记要注意些什么1、需携带保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口的,只需携带本人集体户口证到人才市场换证即可;2、需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

·一、婚内财产分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一、婚内财产分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遗嘱中单方处分夫妻共同房产,效力如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