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离婚房子平估的规定?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离婚房子平估的规定有哪些离婚分割房产一般是以房产现值作为分割的依据,而非购房时的价值。很多当事人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习惯以购买时的价格计算及分割,这在司法实践中是不能成立的。房价的市值一般由当事人双方估价后达成一致的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可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以该评估报告作为分割的标准。一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从3个月到6个月不等。评估费用由当事人双方分担。离婚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的,可通过协商、竞价、作价、评估、拍卖等形式确定和处理财产,处理财产时应贯彻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不是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离婚时的房产应该怎么分割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3、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4、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离婚房子评估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利益分析,否则自己的权益就会丧失法律上的保障,房产的评估需要有关的专业机构进行,所以自要注意有关的规定,减少自己的不必要过错的出现,这样自己的权益维护才会有着现实的意义,所以自己要多加注意。



·开发商有违约行为可以要求退房吗
    开发商有违约行为可以要求退房吗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

·一、没办贷款能先下房证吗?
    一、没办贷款能先下房证吗?签订合同后,才能办理按揭手续。按揭手续办理完毕,再办理房产证。房产证要先交到银行,银行会去做他项权的抵押,然后或者放到银行,或者银行给购房者一个在押的......

·夫妻离婚房子更名花钱不?
    离婚后,夫妻可能会面临房产更名的问题。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离婚后房产更名收费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夫妻离婚房子更名花钱不?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

·离婚后房子过户费用如何计算,流程如何
    离婚后财产要进行分割,房产十分重要,那么离婚后房子过户费用如何计算,费用又该由谁承担。这一系列都是离婚夫妻会考虑的问题。但不同的房屋费用和流程都有不同,因此我们将在此为你......

·农村房屋买卖根据那些法律无效,无效之后怎么处理?
    农村房屋是农民拥有的不动产,村集体的成员都可以分到自己的宅基地进行房屋建设,但是农村宅基地分配原则是一户一宅,如果将自己的房屋变卖就不能再申请宅基地进行房屋建设,法律也规......

·一、房屋有赠与遗嘱还有效吗?
    一、房屋有赠与遗嘱还有效吗?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房产赠送在赠与人和受赠人签字之日起就已生效,但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