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发生遗弃罪管辖地是哪里?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遗弃罪管辖地是哪里?遗弃罪原则上是公诉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或者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只有在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时候,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有遗弃罪的时候,法院才能作为自诉案件受理,此时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自诉。在实际审判过程中要考虑很多因素,在对行为人进行教育的同时,让其履行扶养义务,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刑责。如果对行为人进行判刑会影响其尽扶养义务的,法院一般会轻判或者处以缓刑以及拘役管制等。二、遗弃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是什么?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力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利。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种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一般是直接加害于被害人的身体,如打伤、刺伤、烧伤等。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人负有法律上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故意的内容不同。遗弃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实际履行扶养义务能力而拒绝扶养;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则是行为人具有损害他人身体的故意。三、遗弃罪的量刑标是什么?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综上所述,遗弃罪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一般表现是具有抚养义务的父母将孩子遗弃。遗弃罪属于刑事犯罪,一般按照公诉案件处理,也就是说犯罪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具备管辖权。当然,公安机关没有立案的,受害人也可以自己到法院起诉。



·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正在不断地发展
    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正在不断地发展,各种娱乐活动越来越多。打麻将是生活中许多市民喜欢的娱乐活动,但是其也有越出其娱乐范围之外的违法行为。那么,政策中打麻将违法新规定是什么呢......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1、转让合同的形式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

·法律规定拆迁征地补偿款归谁?
    法律规定拆迁征地补偿款归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建设用地的需求越来越大,现有的土地已经不能满足城镇发展的需要。所以现在的拆迁越来越频繁。如果拆迁的话,相关部门就会对拆......

·我国土地使用权限都分为哪些
    我国土地使用权限都分为哪些就我国土地使用权限来看,其实也是根据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来进行区分的。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权,那么对应的权限也不太一样。究竟我国土地使用权限都有哪些分......

·农村宅基地房屋子女继承协议范本
    农村宅基地房屋子女继承协议范本甲方(被继承人):???????身份证号:?????????乙方(继承人):?????????身份证号:?????????丙方(继承人):?......

·丢失后能补办土地使用证吗?
    一、丢失后能补办土地使用证吗?1、办理流程:档案室(查询发证资料)→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公开发行的报纸)→测量队实地测量(宗地图)→总窗口受理→进入流程办理2、所需资料:1、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