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夫妻一方财产遗产如何归属?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夫妻一方财产遗产如何归属?
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
因此,女方父母未在遗嘱中有特别的指定归于女方,则其所继承的遗产则为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当中,一方所获得的遗产财产,如果遗留方明确的表达了赠予哪一方,那么这笔遗产则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在遗产财产当中还存在一种情况,即夫妻双方在婚前就财产进行了合法约定,此时遗产财产的归属按照婚前约定进行。
·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是如何进行的
家庭生活也就是所谓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其实也就是和夫妻手中的财产打交道。虽然谈及财产问题可能你会觉得伤及感情,但是,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比如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问题,......
·遗产继承中哪些人可以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形式,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那具体来说,哪些人可以代位继承呢?关于这个问......
·儿女继承权是不是一样的?
儿女继承权是不是一样的?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如果是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的,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所以继承权是一样的,原则上平等分割遗产。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法定继承有第三顺位吗?
法定继承有第三顺位吗?法定继承只有第一第二顺序,没有第三顺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
·没有立遗嘱遗产继承先妻子还是儿子
一、没有立遗嘱遗产继承先妻子还是儿子?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妻子和儿子的继承权是平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哪些
依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
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
因此,女方父母未在遗嘱中有特别的指定归于女方,则其所继承的遗产则为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当中,一方所获得的遗产财产,如果遗留方明确的表达了赠予哪一方,那么这笔遗产则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在遗产财产当中还存在一种情况,即夫妻双方在婚前就财产进行了合法约定,此时遗产财产的归属按照婚前约定进行。
·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是如何进行的
家庭生活也就是所谓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其实也就是和夫妻手中的财产打交道。虽然谈及财产问题可能你会觉得伤及感情,但是,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比如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问题,......
·遗产继承中哪些人可以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形式,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那具体来说,哪些人可以代位继承呢?关于这个问......
·儿女继承权是不是一样的?
儿女继承权是不是一样的?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如果是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的,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所以继承权是一样的,原则上平等分割遗产。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法定继承有第三顺位吗?
法定继承有第三顺位吗?法定继承只有第一第二顺序,没有第三顺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
·没有立遗嘱遗产继承先妻子还是儿子
一、没有立遗嘱遗产继承先妻子还是儿子?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妻子和儿子的继承权是平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哪些
依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有以下四种: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