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夫妻一方财产遗产如何归属?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夫妻一方财产遗产如何归属?

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

因此,女方父母未在遗嘱中有特别的指定归于女方,则其所继承的遗产则为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当中,一方所获得的遗产财产,如果遗留方明确的表达了赠予哪一方,那么这笔遗产则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在遗产财产当中还存在一种情况,即夫妻双方在婚前就财产进行了合法约定,此时遗产财产的归属按照婚前约定进行。


·遗产继承公证程序规则是什么?
    遗产继承公证程序规则是什么?一、遗产继承公证程序规则是什么?(一)申请与受理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

·父母再婚财产继承法怎样规定的
    父母再婚财产继承法怎样规定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社保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吗?
    社保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吗?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可以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

·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三者关系
    在我国,离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问题了,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当然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经过法院上诉。在遗产继承中,当同时存在遗赠抚养协议、遗......

·家庭财产继承顺序分配法律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家庭财产继承顺序分配法律规范是如何规定的?(一)家庭财产继承顺序《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一、生前几天取出的钱算遗产吗?
    一、生前几天取出的钱算遗产吗??遗产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