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会先看是谁的责任,认定责任方,谁是责任方就由谁来赔偿,如果对责任人的认定不认可的,可以上诉,上诉是需要上诉费的,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下交通事故起诉需要的费用。

构成交通事故要具备下列要素:

(1)事故要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如果不是车辆造成的事故就不属于交通事故了,比如任何人发生碰撞就不是交通事故了;

(2) 事故要是在道路上发生的。这里的道路需是允许机动车或者是非机动车通行的地方;

(3) 事故要是在运动中发生的。是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或者是停靠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如果车辆完全在禁止状态下,路人自己去碰撞的车辆后者是坐车的人在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意外,都不属于交通事故;

(4)造成事故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故是因为驾驶者的失误或者是意外行为导致的。如果是无法改变的自然灾害造成,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5)必须由事故后果的发生。这里指的是发生事故后,造成了财产损失,造成人受伤或者是死亡的

(6) 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是失误或者是意外行为导致的。若事故责任人是故意,那就不属于交通事故了,就属于谋杀了。

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起诉费一般都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算的,如交通事故,不超过一块钱的,每件交纳五十块钱;超过一万块钱至十万块钱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点五交纳;超过十万块钱至二十万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二交纳;超过二十万块钱至五十万块钱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至一百万的部分,按照百分之一交纳,不同案件收取的比例不一样。另外,谁先起诉谁向法院交诉讼费,最后谁败诉谁来承担诉讼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者昏迷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者昏迷怎么办(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

·如今人们在购买房产的时候,除了会考虑到房屋的交通、价格之外,
    如今人们在购买房产的时候,除了会考虑到房屋的交通、价格之外,还比较怕关注房屋的日照情况。如果房屋是背光的话,那一直处于阴暗的状态,此时也是不适宜居住的。因此在购房的时候就......

·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人身损害的,势必要对受害人做出赔偿,而具体的
    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人身损害的,势必要对受害人做出赔偿,而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了医疗费、营养费以及误工费等等,具体计算其中的误工费就要知道误工期,也就是误工的时间。那么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诉讼的技巧
        一、诉讼时机的选择技巧      什么时间提起诉讼是有技巧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时间有多长
    公安交警部门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实际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确定了当事人各自的责任之后,才能对事故做出进一步的处理。而此时但是人都比较关心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时间有多......

·醉酒驾驶电动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醉酒驾驶电动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醉酒驾驶电动车的法律规定有哪些?酒后驾车的“车”不仅指汽车、摩托车,而且还有电动车,甚至包括自行车。虽然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醉酒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