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普通电动三轮车有醉驾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普通电动三轮车有醉驾吗?醉驾普通电动三轮车在道路上行驶,也是按照驾驶机动车醉驾的行为进行司法判定。《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意见》指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刑法》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量刑1、《刑法》133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2、《刑法》42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3、《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意见》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4、《刑法》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5、《刑法》73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分析评价:1、本案被告人或判刑为拘役并处罚金。2、因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酒精含量为360.2mg,按规定要从重处罚。3、因犯罪情节较轻,如果认定为有悔罪表现,则会判缓刑。普通电动三轮车在造成交通事故时,如果驾驶人员被检查认定为醉驾,也是要按照醉驾机动车辆的司法程序来判定。特别要注意的是,目前市场上的电动三轮车大多不符合生产标准,很多都是超标准生产,例如速度和电压都是超过法定标准的,需要提醒驾驶人员注意安全。



·不按时交房怎么办
    在购买期房的时候,最担心出现开发商不按时交房的情况,这样就会打乱自己的计划,有可能造成一些损失。但就购房者来讲,若真的出现了这样的情况,那么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我们整理了......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期限有多长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期限有多长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

·商品房交易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交易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商品房交易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全款买房的流程1、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买房需求;2、搜索相关楼盘信息,挑选楼盘、房源;3、现场查看户型周边等,......

·一、交通事故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书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书怎么写?交通事故一次性赔偿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年月日时左右,甲方驾驶自驾车(车牌:)在”某地”与乙方发生刮擦事故......

·交通事故中未成年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虽然城市交通都非常发达,但是由于家庭车辆的剧增,使得交通压力非常大,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出现交通事故的话过失方就会涉及到赔偿的问题,如果对方丧失劳动力的话,还需要对其需要......

·车辆过户是否是附随义务?
    车辆过户是否是附随义务?车辆过户是附随义务,车辆过户附随义务是需要履行的。随附义务是法律用语,指合同当事人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应当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