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租赁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租赁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

(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

(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的。

2、作为承租方,为了预防欺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承租方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承租方不是租赁物的所有人,必须具有转租权。

3、为了避免争议,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如租赁物的规格、质量、数量等。

二、租赁合同之租期条款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

三、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

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

2、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四、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

五、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

1、作为承租方,经过出租方的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出租方和承租方原有的租赁关系不因转租而影响。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出租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因转租造成租赁物损坏的,承租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七、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在合同中,对维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但也可以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

八、其他事项在合同中,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风险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双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租赁合同中具体包括了房屋租赁合同、设备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等等,虽然具体的合同条款不太一样,但总归来说都是属于租赁合同中的一种,因此在签订相关租赁合同的时候,上面需要注意的事项,其实当事人也是应该小心注意的,这样才能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保险合同中应当包含哪些事项
    保险合同中应当包含哪些事项一、保险合同中应当包含哪些事项?(一)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二)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三)保险标的;(四)......

·合同可以约定单方解除权吗?
    合同可以约定单方解除权吗?合同不可以约定单方解除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又称协议解除,即当事人双方订立协议,意在消灭有效合同......

·对于仓储合同有什么特征?
    仓储合同有什么特征?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存货人。交付保管的......

·钢管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钢管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钢管购销合同供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规定法......

·赠与合同 什么时候生效?赠与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什么时候生效?赠与合同范文是怎样的?一、赠与合同什么时候生效(条件):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

·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有哪些?
    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有哪些?一、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履行完毕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合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