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意义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意义有哪些?一、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意义有哪些
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意义:合同能明确约束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法律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二、民事责任竞合的概念分析
由于现代法律均为抽象规定,并从不同角度调整社会关系,因此时常发生因一事实符合数个法律规范的事件,致使这些规范都可以适用该事实的现象,在学说上称之为规范竞合。由于规范竞合之存在,当事人的同一行为可能依不同的规范应承担数个不同的法律责任,这就是所谓责任竞合。“责任竞合和规范竞合常常是相似的,它们是从不同的角度研究竞合现象的。”责任竞合既可能发生在同一法律部门内部,如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也可能发生在不同的法律部门之间,如侵权责任、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竞合。对于责任竞合,如果站在受害人(即权利人) 的角度讲,因不法行为人行为的多重性,使其享有因多重性质的违法行为而产生的多重请求权。此时,受害人通常不能得到重复救济,而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请求权以期救济。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民事责任竞合指的是同一违法行为虽然符合多种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可以成立几种民事责任,但受害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而请求。它不同于民事责任的聚合。后者是指不法行为人实施某一违法行为,违反一项民事法律规范,但依法应承担多种民事责任。比如违约场合的强制履行、支付违约金乃至赔偿损失三种责任方式的并用。
民事责任竞合具有以下特征:
1、不法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不法行为。数人共同侵害他人或实施共同危险行为,也是一个不法行为。如果行为人实施数个不法行为,不论其所违反的法律规范是否相同,均不属于责任竞合,而应当分别承担责任。
2、同一不法行为违反两个或两个以上民事法律规范。构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民事责任之竞合,就其本质而言是由于民法的各个部分之相对独立与分离造成的。
3、数个民事责任相互冲突。这些民事责任不能相互吸收或同时并存,因此,不法行为人只就其所实施的一个不法行为承担一个民事责任。第四,请求权的竞合。这与责任竞合具有共同的内容,只是观察问题的角度不同。前者是从受害人方面进行观察,而后者是从不法行为人的角度进行观察。无论是否允许受害人有选择请求权,都不能在法律上实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彼此冲突的选择权,而只能实现一个选择权。
以上是我们为您提供有关合同履行制度的重要意义,包括民事责任的分析、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分以及违约责任和侵权竞合的后期处理问题,还有我国在立法上是如何规定的。这些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们希望能警示那些不法分子,也希望您能够利用法律保护好自己,不让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这就是合同履行的制度的重要意义所在。想了解
·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购房后我们会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您很清楚,其中物业服务合同就是我们所签合同的一部分,而且是必需的,任何人不能随便取消。当然,有些主客观的原因导致物业服务合同无效,那现实中......

·合同生效应具备哪几个条件
    合同生效应具备哪几个条件一、合同生效应具备哪几个条件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2......

·合同中违约金有什么分类
    合同中违约金有什么分类一、合同中违约金有什么分类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

·签了合同不想做辞职了要给违约金吗
    我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通常到了可以劳动的年龄,就要出去劳动来作为自己的收入来源了。在合同当中会详细的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与劳动相关的报酬,时间,工作内容等等。劳动......

·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在经济诈骗中,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是比较常见的犯罪类型。因为集资诈骗和合同诈骗都会导致受害人的财产发生损失,为此不少人都将两者混为一谈。其实,两者除了在主观方面有相同之处外......

·请假过多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请假过多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一、以请假过多为由辞退员工当然是不合法的劳动法并未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以请假过多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以请假过多为由辞退员工当然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