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是很常见的事情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很多人都不清楚事故后的伤害程度是否达到了劳动工伤的赔偿标准,其实《工伤保险条例》中就有明确的规定。1.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一般分为一到十级,对于这一到十级的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进行一次性支付,具体的标准如下:按照工作人员因工致残的程度,工伤划分了十个等级,对于因工受伤致残的情况会支付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这部分资金来源于工伤保险基金,十级伤残是最轻微的,然后程度依次往上递进,对于一次性补助金的计算,基本是按照个人的月平均工资乘以月数,一级伤残是本人的月平均工资乘上27个月,二级伤残/三级伤残/四级伤残是25/23/21个月,五级伤残/六级伤残/七级伤残/八级伤残是18/16/13/11个月,九级伤残是9个月,十级伤残是7个月。2.伤残津贴除了伤残一次补助金外,还有津贴,但是只有1到6级的伤残程度才可以支付相应的伤残津贴,对于津贴的计算,即本人的月平均工资乘以一定的百分比,每月进行领取,按月支付。一级伤残是本人的工资乘以90%,二级伤残是本人工资乘以85%,三级伤残是本人工资乘以80%,四级伤残是本人工资乘以75%,五级伤残是本人工资乘以70%,六级伤残是本人工资乘以60%。3.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对于工伤致残的赔偿除了上面提及的两个方面,还有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而且是正对5-10级的伤残情况才予以补助。这两个补助金负责赔偿的主体是不一样的,工伤医疗补助金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进行赔付的,而补助金是由用人单位负责的。但是赔偿的数额跟前面两项是不一样的,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的数额由当地政府自行制定。除了补助金和津贴外,劳动工伤赔偿还包括停工期间的正常工资,但是停工留薪有时间的限制,按照规定,是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话,可以经过申请,确认核实后,适当的延长。一般赔偿的标准月薪是根据在员工受伤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赔偿的。还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的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辅助器材费等基本的费用,对于这些费用,没有统一的标准,都需要工伤人员自行提供相关合法的凭证,核实凭证后,根据凭证的金额进行赔偿。对于在工作中发生工伤意外是谁都不愿意也不想遇到的,但是很多行业都比较高危,或者是一些天灾人祸,导致意外的发生,当发生工伤意外时,要及时就医保存好费用凭证,否则可能因为没有相关的凭证依据而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



·一、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在现代化社会中,......

·劳动争议案件收费标准
    劳动争议案件收费标准就劳动争议案件来看,当事人一般会申请进行劳动仲裁,而需要注意此时当事人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才行。那您知道劳动争议案件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

·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能直接提起劳动诉讼吗?
    实际中,公司不服劳动仲裁,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先请求撤销:  1、裁决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  3、劳动仲裁违反法定程......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
    ?试用期是劳动期限的一个特殊时期,试用期的时间不长,但是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法律对试用期做了很多的相关规定,那么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

·工厂倒闭赔偿方案
    工厂倒闭赔偿方案由于经济下行,用工成本增加等原因,越来越多的工厂不得不走上了倒闭这条路。但是,倒闭并不只是单纯地关闭,其中还涉及许多问题,比如倒闭后债务的解决等等。那么,......

·员工擅自离职违约金如何支付?
    员工擅自离职违约金如何支付?一、员工擅自离职违约金如何支付?1、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情形可以约定违约金:(1)接受了用人单位的专项培训,并且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劳动者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