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以孩子名义起诉抚养费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以孩子名义起诉抚养费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1、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3、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4、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5、预交案件受理费。

二、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法定理由有什么?

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增加的法定理由是: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三、抚养费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1、抚养义务的无条件性。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无论父母经济条件及负担能力如何,也不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即使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牺牲自己的事业发展和生活享受,也必须首先保障子女的生存和生活。

2、抚养内容的复合性。即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涉及子女身心成长、发展的全过程,是全方位的抚养,所以抚养内容既包括提供子女所必需的一切生活费用,为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提供经济保障;又包括提供子女教育、学习费用,保证子女充分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培养和提高子女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技能创造条件。

3、抚养义务的长期性与持续性。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达到成年年龄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应责无旁贷地承担抚养义务。

综上所述,离婚后一方没有按照约定好的支付抚养费或者今后其拒绝抚养费增加的话,作为亲手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用孩子名义起诉到法院。因为孩子是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诉讼能力,需要监护人代理。准备的材料有诉讼状、对方收入证明、对方没有支付的证据等材料。


·小孩三个月大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小孩三个月大离婚财产怎么处理?婚姻法规定离婚自由,所以夫妻双方随时可以要求离婚,与孩子多大无关,夫妻的共有财产离婚时依法是平均分割。二、年离婚财产分割原则第...

·离婚起诉状要几份,写起诉状要注意什么
    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关键,就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必须要提交书面的离婚起诉状。那么这个离婚起诉状要几份呢?如果你对这个问题也不是很了解的话,请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

·返还彩礼的数额有多少
    在实际生活中,一方收到彩礼之后,可能已经购置一些将来用于维持婚姻生活中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那么,当符合彩礼返还条......

·两个孩子离婚后归谁抚养?
    无论家里面的孩子有几个,如果夫妻离婚的时候这些孩子都尚未成年的话,则必须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不能因为夫妻解除了婚姻关系就影响到对子女的抚养。但现在有部分家庭有......

·离婚官司需要做什么准备
    ,越来越多夫妻在感情遇到较大纠纷,双方无法继续维持下去的时候选择起诉离婚。那么当婚姻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之前,当事人面对离婚官司需要做什么准备呢?下......

·刑事拘留对子女的影响是怎样的
    刑事拘留对子女的影响是怎样的一、刑事拘留对子女的影响是怎样的?如果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根据罪行情况,子女将来在报考军警院校或者报考特殊工作岗位时受影响。刑事拘留只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