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交通肇事逃逸可以拘留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首先说明一下什么是拘留。顾名思义,拘留即使拘禁扣留。一般是公安机关单位在一些特殊时刻对需要接受审查侦测的人进行的扣留行为。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指那么违反国家治安处理处罚法的行为进行处罚扣留,这种行为为一般的违法行为,拘留是给予这种违法行为最严厉的处罚。国家法律规定,治安拘留的最长时间为15天,如果时间满了15天,那么就是释放被拘留人,一般由公安机关决定。被拘留人如果对拘留存在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的服役或者行政的诉讼。这里有一种情况就是合并拘留,合并拘留的时间要长一些,最多可以达到20天,超过20天,也需要期满释放。刑事拘留是指部分单位,比如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中,采取对与案件相关的嫌疑分子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的时间比较长,最长可以达到37天。我国的交通处理规定中对交通肇事逃逸的定义是,当已经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事故的当事人为了不承担法律的制裁,开车或者直接丢弃肇事车辆掏出交通事故的案发现场的行为。我国的交通安全法条例中指出,如果当事人在造成交通事故后选择逃跑的,那么当事人会承担全部的责任。但是,如果可以证明案发的对方当事人也存在过失,且有证据可以说明的,那么可以适当减轻肇事当事人的责任。这种肇事逃跑的行为按照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会进行罚款,吊销驾照,一生都不允许开车,也可以进行拘留等处罚。罚款的金额一般在二百元以上且在两千元以下,拘留的时间为15天以下。综上,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是可以进行拘留的。



·倒车出事故责任该怎么认定
    倒车出事故责任该怎么认定倒车行驶要比前进驾驶困难些,所以,倒车时有不少的车主会出现刮刀车等意外的发生,那么倒车出事故责任该怎么认定呢?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开车的速度较快,......

·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车祸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车祸造成的损害主要分为了两种,即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而这其中关于人身损害方面的赔偿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而想要解决纠纷就要知道我国法律上对车祸事故......

·随着私家车数量的不断增加,马路上发生车祸的几率也远大于从前,
    随着私家车数量的不断增加,马路上发生车祸的几率也远大于从前,车祸发生后就需要由交警部门认定到底是谁的责任,可是这认定交通事故的期限一般是多久呢?要是不尽快的对事故责任做出......

·校车超员入刑的具体规定
    校车超员入刑的具体规定近年来,随着校车在全国的迅速普及,校车安全事故频发,给学生的生命安全带来重大威胁。但是,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正式实施有望改善这一不良趋势。根据刑法......

·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要怎么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现实中关于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计算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下面我们......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发生交通肇事后,由于造成的损失比较大,因此肇事者处于恐惧、不想承担责任的心理就有可能选择逃逸。那么实践中,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只有先做出了认定,那么才能按照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