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借条和借款合同有什么区别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借条和借款合同到底有什么区别呢?现如今还有很多人都不清楚借条和借款合同的区别在哪里。那么本文中小编就此问题作简单介绍。首先,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人和贷款人经商量最终达成一致后,两人在拟好的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那么借款合同由此成立。在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与履行是分开的,借款合同成立后才开始履行,特殊约定合同伴随成立履行的。而借条一般用于民间借款,民间借款习惯是两个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形下,贷款人向借款人支付借款,借款人即刻向贷款人出示或成立借条。借条由贷款人持有,证明贷款行为一定发生。所以借条和借款合同在成立方式上有着不同点。借款合同需要当事人双方就合同内容做详细约定,主要是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的确认,还需要双方签字之后才成立;而借条是由借款人出具,只需要借款人单方签字就成立。其次,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持一份,有借款合同不一定有证明约定义务有没有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和两人达成一致的具体内容,而并不能证明约定的义务是否已经发生;借条一般是借款人写一份,在出借人向借款人支付贷款时交给出借人,由此,出借人拥有借条,可以证明出借人已经向借款人支付了贷款,同时证明借款人收到了此次借款。由此可以看出当事人就持有借条和借款合同法律文书的意义上是不同的。最后,借条和借款合同还有一点不同。我们知道,不管在法律层面还是道德方面,借了钱就应当偿还。那么关于偿还的问题,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是否已经还款,借款人还要出具已经还款的相关证据,若不能出具证据,那么是不能认定借款人履行了还款义务的;而如果是借条的话,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后,出借人应当出具收条,与借条一起交给对方,这就是证明借款人还款了的重要证据。因此,二者在对于证明是否已经还款方面也有不同。以上就是借条与借款合同的不同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债务人死亡起诉继承人可以吗
    债务人死亡起诉继承人可以吗1、债务人去世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要求清偿债务,因为根据我国的《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之前,要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

·逾期付款违约金怎么算
    逾期付款违约金怎么算《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作出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但该违约金的起算点应当随之变更。买卖合同约定逾期......

·情人关系欠钱不还怎么办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情人关系欠钱不还怎么办有借条可以起诉吗?情人欠钱不还可以私底下找到对方,要求对方进行还款,如果和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之下,直接携带起诉材料到法院进行起诉。当然起诉的话需要有一......

·存款证明怎么开?
    我们知道银行是属于国有独资或者国资占据份额比较大的银行,将钱存入银行是保证资金安全的重要方式之一,这时我们就需要存款的证明了。而对于存款证明开具方法:申请人应携带本人有效......

·挪用公款罪的三种情形都有哪些
    挪用公款罪要是属于特殊主体构成的犯罪,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作为此罪的犯罪主体。当然,在具体量刑处罚的时候,还要结合实际的犯罪情形才可以。那您知道挪......

·新刑事诉讼法释放条款有哪些?
    如果发生刑事案件一般首先介入的是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后确定犯罪嫌疑人,对反犯罪嫌疑人进行强制性管制包括拘留、监视、和逮捕等等,但是在后续的调查中确定犯罪嫌疑人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