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违章停车的危害有哪些?有哪些法律依据?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违章停车的危害有哪些?有哪些法律依据?一、违章停车的危害
在城市内行驶车辆出现违章停车的现象很常见,而违章停放车辆就会给城市带来许多的影响,下面就为您介绍一下违章乱停放的一些危害。
(一)违章乱停放车辆会使得城市的形象受到影响,乱停放车辆就会使得城市的秩序出现混乱的现象,还会导致城市的品味以及形象都受到影响,这就使得城市道路的交通环境无法得到提升。随意的停放车辆将停车位置占据掉,那么就会使得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都会受到影响,甚至连行人的通行效率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当道路的交通运行速度下降的时候就会损坏您的通行权利。
(二)机动车如果在行驶中随意的停放,那么就会导致交通事故也会增加,机动车突然的停车也会使得其他的驾驶员无法做好准备,因此就会将碰撞事故以及追尾意外的发生增加,对于城市道路的交通安全都会因此而受到影响,对于群众的生命以及财产来说也是一种损坏。
(三)机动车随意的乱停放就会导致路段不畅通,而我们违章乱停放车辆的地方大部分都是学校,或者是银行以及饭店的附近,因此如果长时间将道路占据住就会形成堵塞点,直接导致道路上出现不必要的堵塞现象。
二、违法停车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 ?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当我们了解了违章停车的危害以后,希望您都不要再违章停车,因为这样不仅仅是我们个人素质的体现,更重要的是违章停车会对我们城市的交通造成拥堵,严重的也会成为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隐患。所以人人争做好公民,禁止乱停乱放。
·校车超载新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校车超载新处罚是怎么规定的正常情况下,家长把学生送到学校以后,理论上来说是可以对学生的相关问题放心的。并且如今学生的各种教学资源都是非常好的,除此以外很多比较发达的城市,......

·校车超载入刑的规定是什么?
    车辆超载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危及车上乘客以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车辆超载的行为应该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如果因为车辆超载而造成交通事故,则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校车由于其......

·营运车辆超员入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营运车辆超员入罪司法解释有哪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

·在实际生活中,房屋租赁是比较常见的房屋交易方式,为了约定承租
    在实际生活中,房屋租赁是比较常见的房屋交易方式,为了约定承租方和出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需要签订租赁合同。那么房屋租赁合同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接下来我们为您分享一篇珠海房屋租......

·在实践中,存在这样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后住院进行治疗,后又因
    在实践中,存在这样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后住院进行治疗,后又因遭遇医疗过错致使受害者的损害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发生交通事故会进行交通事故的认定,医疗过错也是需进行认定。那么......

·交通事故赔偿主体该怎么确定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则此时肇事者需要对被害人做出赔偿。但有的时候情况比较复杂,肇事者以外的人也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那么现实中该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