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劳动合同竞业限制的规定有哪内容?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劳动合同竞业限制的规定有哪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的区别1、竞业禁止是法定义务,不能约定解除;而竞业限制是约定义务,企业违反竞业协议承诺未支付补偿,劳动者经催告后仍不付补偿,此时劳动者可以行使对竞业限制协议的合同解除权,免除相应的竞业限制义务。单位提前1个月通知可以放弃竞业限制。2、竞业禁止针对的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竞业限制针对的是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竞业禁止针对的是在职人员;而竞业限制针对的是离职人员。4、竞业禁止针对的在职人员只要未离职,就一直适用;而竞业限制针对员工的限制为离职2年以内。5、单位对竞业禁止人员不需要支付补偿;而单位对竞业限制人员在离职后必须补偿,而不是在职期间支付保密费。6、竞业禁止的生效是依据法律(只要成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而竞业限制以单位支付补偿金为生效条件,补偿金不明的,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补偿金。综合上面所说的,竞业限制的规定一般都是针对于知晓公司的机密而所给的规定,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就一定要增加一条保密的协议,这也是为了防止劳动者做出一些泄密的行为,这也要可以更好的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不受到侵犯,如有违反必定会付违约金额。



·工伤认定多久出来结果?
    工伤认定部门在受理了认定申请之后,当事人接下来唯一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认定结果的处理,而要是对认定结果不服的话也要知道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身权益。不过这个工伤认定多久出来结......

·误工证明可以提前开吗
    不可以,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交通事故......

·工程完工后如何证明工程承包关系
    工程完工后如何证明工程承包关系在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后,工程的使用者会向发包方索赔,若果该工程质量是由于承包方的原因而出现的问题,则发包方可以向承包方追偿,但对于工程已投入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程量与日俱增,工程质量的问题也日益显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程量与日俱增,工程质量的问题也日益显现。工程质量事故是由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可以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按......

·工伤认定中止条件包括哪些
    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虽然认定部门也受理了申请,但此时也要注意避免出现中止的情形,一旦被中止对当事人来讲就是很不利的。而通常在符合了一些条件下,才会导致工伤认定中止。那么根......

·辞退员工补偿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辞退员工补偿工作年限怎么计算?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