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发生醉驾提车罚款多少钱?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发生醉驾提车罚款多少钱?


酒后驾驶:


1、 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二、相关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如果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遭遇了交通事故后,不仅会给双方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同时也会给社会的治安和秩序带来影响,所以当因为驾驶员出现酒驾醉驾等行为后,交警部门不仅会吊销驾驶员的驾照,同时也会对驾驶员处以拘役,严重者甚至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事故车拖走后与当地交警部门联系
    事故车拖走后与当地交警部门联系,按事故认定分摊责任后缴纳停车费,提走事故车及时维修。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

·卖车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
    卖车合同没写违约金怎么办?购车合同违约怎么办?我国《合同法》规定,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理赔比例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主次责任理赔比例是多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应如何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应如何处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规定,交通......

·如今购买房屋的,一般都是要先搞清楚是否有相应的车位可以购买,
    如今购买房屋的,一般都是要先搞清楚是否有相应的车位可以购买,毕竟现在每家每户都有机动车了,如果没有一个自己的车位,停车也是一个很麻烦的问题。而对于地上车库很多时候的都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