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有何不同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有何不同
一、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有何不同
债权转让是合同的一方全部或是部分地把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它本质上仍然是合同。但是原来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或者转让方完全退出由受让方接替债权,或者转让方和受让方成为共同债权人。债权转让成立的条件有:
1、债权是有效的;
2、债权是可转的;
3、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4、债务人被通知。
债务承担是债权人、债务人跟第三方签署协议,全部或者部分地将债务转移给第三方。债务承担成立的条件有:
1、债权是有效的;
2、债权是可转的;
3、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4、债权人本人同意。
免责债务承担的结果是第三方承担债务,原来债务人与债权人脱离了关系,如果第三方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只能要求第三方赔偿损失,而不能向原债务人要求承担债务。此外,第三方可以进行抗辩,向债权人表示主张无效。最后,主债务附带的利息等债务也一起转移给了第三方。
二、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经过协议将他的债权全部的或其中一部分转让给他人。
债权如果是全部转让的话,那么受让人代替了原来的债权人变为新的债权人,原来的债权人便脱离了关系;债权如果部分转让,那么受让人成为第三人参与至原来的合同关系当中,跟原来的债权人一起共享债权。债权转让需要符合如下三个条件才可以:
第一,公司的债权需要有效存在。债权转让需要合同是有效存在的。债权转让的一个根本前提就是债权是有效存在的。让与他人无效债权,或是已经无效的债权,则为转让标的不符合。此项规定目的是防止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第二,债权双方,及转让人和受让人需要在债权转让上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需要有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行为由于是处分行为,所以它必须满足民事行为可以生效的条件。
第三,债权需要具备可转让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贷款还清银行不给他项权证怎么办?
贷款还清银行不给他项权证怎么办?在房屋抵押以获得贷款时,贷方往往会获得房屋的他项权证,在正常的情况下,贷款还清楚之后,贷方需要还给借方他项权证,和或者是注销,但是贷款还......
·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一、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的生活所产生的,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借钱,并不是说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需要,而......
·怎样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怎样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法律对任何权利的保护都是有一定的时效限制的,也就是所谓的诉讼时效。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何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呢?实践中不少债权人因错过了诉讼时效而产生了......
·借高利贷要父母还吗,高利贷有哪些
借高利贷要父母还吗,高利贷有哪些危害?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升,人们的消费水平也随着上升,故而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借贷的方式获取短期资金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且由于在银行等金......
·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抵销条件的?
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抵销条件的?在生活中双方往往会因为一些债务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为了避免纠纷,双方会把债务进行抵销,从而化解纠纷。那么在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中是......
·遇到恶意欠薪怎么办
遇到恶意欠薪怎么办恶意欠薪的发生往往伴随着欠薪者隐匿财产或故意不支付的行为,让没有侦查权的行政机关和劳动者本人举证,根本不现实。恶意欠薪入刑后,取证的责任就落在了具有侦查......
一、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有何不同
债权转让是合同的一方全部或是部分地把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它本质上仍然是合同。但是原来合同的主体发生变更,或者转让方完全退出由受让方接替债权,或者转让方和受让方成为共同债权人。债权转让成立的条件有:
1、债权是有效的;
2、债权是可转的;
3、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4、债务人被通知。
债务承担是债权人、债务人跟第三方签署协议,全部或者部分地将债务转移给第三方。债务承担成立的条件有:
1、债权是有效的;
2、债权是可转的;
3、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4、债权人本人同意。
免责债务承担的结果是第三方承担债务,原来债务人与债权人脱离了关系,如果第三方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只能要求第三方赔偿损失,而不能向原债务人要求承担债务。此外,第三方可以进行抗辩,向债权人表示主张无效。最后,主债务附带的利息等债务也一起转移给了第三方。
二、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经过协议将他的债权全部的或其中一部分转让给他人。
债权如果是全部转让的话,那么受让人代替了原来的债权人变为新的债权人,原来的债权人便脱离了关系;债权如果部分转让,那么受让人成为第三人参与至原来的合同关系当中,跟原来的债权人一起共享债权。债权转让需要符合如下三个条件才可以:
第一,公司的债权需要有效存在。债权转让需要合同是有效存在的。债权转让的一个根本前提就是债权是有效存在的。让与他人无效债权,或是已经无效的债权,则为转让标的不符合。此项规定目的是防止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害。
第二,债权双方,及转让人和受让人需要在债权转让上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需要有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行为由于是处分行为,所以它必须满足民事行为可以生效的条件。
第三,债权需要具备可转让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贷款还清银行不给他项权证怎么办?
贷款还清银行不给他项权证怎么办?在房屋抵押以获得贷款时,贷方往往会获得房屋的他项权证,在正常的情况下,贷款还清楚之后,贷方需要还给借方他项权证,和或者是注销,但是贷款还......
·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一、配偶死亡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夫妻共同的生活所产生的,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借钱,并不是说是为了满足个人的需要,而......
·怎样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怎样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法律对任何权利的保护都是有一定的时效限制的,也就是所谓的诉讼时效。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何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呢?实践中不少债权人因错过了诉讼时效而产生了......
·借高利贷要父母还吗,高利贷有哪些
借高利贷要父母还吗,高利贷有哪些危害?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升,人们的消费水平也随着上升,故而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借贷的方式获取短期资金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且由于在银行等金......
·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抵销条件的?
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抵销条件的?在生活中双方往往会因为一些债务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为了避免纠纷,双方会把债务进行抵销,从而化解纠纷。那么在债务抵销的法律依据中是......
·遇到恶意欠薪怎么办
遇到恶意欠薪怎么办恶意欠薪的发生往往伴随着欠薪者隐匿财产或故意不支付的行为,让没有侦查权的行政机关和劳动者本人举证,根本不现实。恶意欠薪入刑后,取证的责任就落在了具有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