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合同法延期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合同法延期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二、违约金的种类分为哪几种?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所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违约金可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法定违约金。
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固定比率,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例幅度,具体比率由当事人在此幅度内商定,但当事人并未具体商定或商定无效的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法律预先规定的,不得由当事人协商而改变,也不管当事人是否把法定违约金条款写进合同,违约方都应支付违约金。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来看,法定违约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法律、法规具体规定违约金的数额。
2、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固定比率。
3、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具体比率由当事人在此幅度内具体商定。
第二,约定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是指数额和支付条件都是由当事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从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来看,约定违约金主要有两种情况:
1、法律、法规对违约金未作具体规定,完全允许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
2、法律、法规虽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优于法定的违约金。
虽然约定违约金不像法定违约金那样受到法律的限定,但是,在必要的时候,也要受到国家干预。合同法第114条对这个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第三,混合违约金。
混合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了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当事人在该幅度内商定具体比率或幅度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是法定和约定相结合的违约金,也称混合违约金。
司法实践中,关于违约金的普遍认识是,如果对方索要的违约金已经超过了延期支付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的30%的话,且有证据证明违约金过高的情况下,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都可以适当的进行调整。不过,延期支付如果是因一些特殊原因造成的,也并不一定只要延期就得赔偿违约金。
·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是什么
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是什么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属于违约责任条款,是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之一。不过,在确定违约金数额时应当合理,不得过高。在实际中,合同违约金过高的标准是......
·海上保险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
海上保险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现实生活中保险种类的数不胜数,关于人们出海也会签订一系列保险,这其中常见的就是海上保险合同了。那么什么是海上保险合同呢?海上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
·合同生效需具备的要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需具备的要件有哪些?一、合同依法成立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包括什么内容?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包括什么内容?找专长律师:征地拆迁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房屋要进行装修之前,房屋所有者会与装修公司签订一个装修合同。......
·合同到期单位不让辞职应该怎么办
离职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常见方式,然而常常有劳动者遇到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但是单位不放人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不知所措,没有有效的方法使自己成功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合同到期单......
·铁矿石购销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铁矿石购销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铁矿石购销合同范本供方:合同编号:需方:签订地点:第一条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三条交(提)货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