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做误工司法鉴定做哪些材料?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做误工司法鉴定做哪些材料?
做误工司法鉴定需要的材料有: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二)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需要得到误工费赔偿的人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时,可以找律师助你维权。
二、误工费的赔偿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受害人经法医司法鉴定,被认定有伤残等级的情况
针对这种情况,误工费只能计算至定残的前一日,具体表现为法医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书上盖章署具日期时间的前一天。
司法解释这么规定的原因,是考虑受害人在定残后可获得因活动能力丧失而产生的残疾赔偿金,在获得残疾赔偿金的情况下,劳动能力丧失的损害结果已获赔偿,就不在有误工费损失。
2、受害人经法医司法鉴定,尚未构成伤残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误工时间的确定很简单,直接依照法医鉴定里关于误工时间的鉴定结论即可。
对误工时间规定为:“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如果因为受伤在一段时间之内不能在原工作岗位上工作导致的收入上的减少,这部分损失我们称之为误工费用,是可以做司法鉴定的。做误工的司法鉴定是需要及时向鉴定中心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帮助鉴定,对于鉴定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二次鉴定。
·员工怀孕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
员工怀孕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
·建筑工程承包安全协议中关于责任的划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承包安全协议中关于责任的划分是怎样的?在承包建筑工程中往往会遇到不同的分包、转包等情况,而于这些情况相关联的则是合同中关于安全责任、义务承担等划分。那么如何在建......
·什么叫做建筑工程发包条件?
什么叫做建筑工程发包条件?建设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采用一定的方式,在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定设计、施工等单位的活动。建筑工程发包分为招......
·2023年劳动法裁员补偿标准
在2020年期间,公司进行裁员计划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
·工伤认定需要本人在场吗?
工伤认定是受到工伤的劳动者向与其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索要赔偿时必须提供的材料,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没有向鉴定部门提出申请时要自己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鉴定部门给出的鉴定结果直接......
·加班工资拖欠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加班工资拖欠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补偿金。......
做误工司法鉴定需要的材料有: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二)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需要得到误工费赔偿的人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时,可以找律师助你维权。
二、误工费的赔偿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受害人经法医司法鉴定,被认定有伤残等级的情况
针对这种情况,误工费只能计算至定残的前一日,具体表现为法医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书上盖章署具日期时间的前一天。
司法解释这么规定的原因,是考虑受害人在定残后可获得因活动能力丧失而产生的残疾赔偿金,在获得残疾赔偿金的情况下,劳动能力丧失的损害结果已获赔偿,就不在有误工费损失。
2、受害人经法医司法鉴定,尚未构成伤残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误工时间的确定很简单,直接依照法医鉴定里关于误工时间的鉴定结论即可。
对误工时间规定为:“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如果因为受伤在一段时间之内不能在原工作岗位上工作导致的收入上的减少,这部分损失我们称之为误工费用,是可以做司法鉴定的。做误工的司法鉴定是需要及时向鉴定中心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帮助鉴定,对于鉴定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二次鉴定。
·员工怀孕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
员工怀孕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
·建筑工程承包安全协议中关于责任的划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承包安全协议中关于责任的划分是怎样的?在承包建筑工程中往往会遇到不同的分包、转包等情况,而于这些情况相关联的则是合同中关于安全责任、义务承担等划分。那么如何在建......
·什么叫做建筑工程发包条件?
什么叫做建筑工程发包条件?建设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采用一定的方式,在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定设计、施工等单位的活动。建筑工程发包分为招......
·2023年劳动法裁员补偿标准
在2020年期间,公司进行裁员计划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
·工伤认定需要本人在场吗?
工伤认定是受到工伤的劳动者向与其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索要赔偿时必须提供的材料,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没有向鉴定部门提出申请时要自己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鉴定部门给出的鉴定结果直接......
·加班工资拖欠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加班工资拖欠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补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