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不给工资属于违法的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辞职不给工资属于违法的吗?


属于违法的;


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对于恶意拖欠工资的行为,除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有了足够的证据后可以先和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否属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满一个月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对于双倍工资的性质意见认为双倍工资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理由包括:首先,双倍工资数额的产生是依托于劳动者当月的劳动报酬数额;其次,双倍工资应当是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这也与劳动报酬的发放周期是一致的。认为双倍工资属于赔偿金性质。理由主要是双倍工资的产生与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劳动付出没有关系。双倍工资责任是法律对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赔偿责任。


未签劳动合同未必双倍工资


具备劳动合同基本条款、能够确立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入职审批表可以视为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请求,不予支持。在案件审理中,应综合整体情况,将双倍工资支付责任的规定进行目的解释,若用人单位具有书面订约行为外观,不具有不订立合同的内心意思,且劳动者存在找人代签可能的,可排除用人单位双倍工资支付责任的适用。


可归责是判断用人单位是否承担二倍工资的基本原则,劳动者已经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又要求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不能主张二倍工资。


人事负责人负有代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职责。在用人单位尽到诚实信用、谨慎注意义务的情况下,人事负责人因失职甚至故意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主张一倍工资罚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综合上面所说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是属于不合法的,如果再不发工资的话,那么就是罪上加罪,这样的行为会付法律责任的,因此,作为一位劳动者一定要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直接拿出证据提起诉讼,要回自己的损失。




·工作人员在签订合同后辞职违约金是否需要支付
    工作人员在签订合同后辞职违约金是否需要支付签合同后,辞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关规定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工作的保障和心理上的安慰,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工作的保障和心理上的安慰,也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目前,我国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给个人干活受伤不算工伤
    给个人干活受伤不算工伤1、给个人干活,不属于工伤,应当按侵权赔偿;2、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基本规定有什么?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基本规定有什么?房屋建设工程涉及的内容很多,包括墙面、屋顶,隔水隔热等,工序复杂,但这都不能成为开发商和施工人员偷工减料的借口,我国在工程验收方......

·法律是如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条款
    当用人单位与个人解除劳动合同时,个人应理清用人单位属于哪种情况与自已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时,个人该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下面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1.《中华人......

·工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由于工期长,涉及金额大,单位多,经常会发生工程纠纷。当事人为认定工程责任一般都进行工程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需要当事人缴纳一定费用的,那么工程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