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男方入赘女方家庭要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离婚条件分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男方入赘女方家庭要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离婚条件分为诉讼离婚条件和协议离婚条件。诉讼离婚条件有哪些呢?根据《民法典》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综上所述,诉讼离婚的条件包括感情破裂、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等恶习且不知悔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的,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起诉离婚。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呢?协议离婚条件应该比较宽,原则上双方自愿,均可以协议离婚,根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以同居形式在一起生活的,不属于离婚范畴。二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三是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双方当事人离婚合意,是协议离婚的最重要的条件。四是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五是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按照社会人性处理方法是可以的,但如果到法庭去的话是一分钱都拿不到的,因为当时双方结婚怀孕生子的时候就已经协商好了,事情已经成定局。你现在拿出来说事是不合理的,大不了现在法院会给你个安抚费也不会给你赔偿。所以说女方是理亏的,没办法。现在的法律条例都是保护男的多一点,怕现在女的离婚问男方要财产什么的。你这个事也只能吃哑巴亏!除非你和你老公私底下协商好了在上法院,不然你请律师去告也没用。还有女儿的话要看判给谁,对方要支付抚养费还有一部分的补偿,这个补偿可以是房产补偿可以是现金或者是其他的财物补偿。但也是相对人性化的,不可能说把对方不到死路的。这个补偿也是要看对方的经济来给,当然您女儿的生活费也是这样。按民法典女方是本能要求男方赔偿的,只能提出诉讼要求生活补贴。还有就是谁要离婚的,如果是男方的话,你还可以要求对方补偿的。反正你们那时候结婚生孩子不负责拿到法律上说事,这个没用,也没有证据也没证人。何况你们现在是离婚不是告你老公家庭暴力。综上所述,以上内容告诉我们如果出现男方入赘女方家庭要离婚的情况,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离婚,实际上不管是哪一方提出的离婚,都可以分为两种形式: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的条件比较多而协议离婚的条件较宽,要判断是哪一种形式。



·哪些情况下可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是对有过错方的惩罚,也是对无过错方在金钱上的弥补。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要求有过错方予以赔偿,那么具体来说哪......

·讨要抚养费的时候有什么注意事项
    夫妻离婚之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的,那么以后就需要按照处理的内容来实际履行自己的义务,该直接抚养子女的就抚养子女,该支付抚养费的就支付抚养费。而要是出现对方不给......

·分居期间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实践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也是可以要求进行分割。不过,夫妻在分居期间能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国家赔偿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有哪些
    当国家相关部门、行政机关的行为或者国家政策侵犯到公民利益时,国家对公民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就是国家赔偿法。现在,就跟着我们一起学习有关国家赔偿法关于精神方面的赔偿标准和精神......

·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有什么不同
    从历史发展来看,就男女之间在婚姻关系之外建立的同居关系,以前在我国称之为事实婚姻,而现在则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统一为非法同居。纵向上,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是一脉的,但他们......

·离婚协议书未履行的怎么办
    很多离婚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可能会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然后就不履行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那么离婚协议书未履行的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