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土地使用够2年的规定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土地使用够2年的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够2年的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二、土地使用证的使用年限

根据土地管理相关法律规定,最高年限:

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业用地五十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民法典已明确:住宅期满后可以自动续期。

土地使用证在法律上面的作用就是确认当事人确实拥有进行土地使用的这种权利,因此土地使用证它是一种法律方面的凭证,具有相当大的威慑力,而且关于土地的使用权有着明确的期限规定,土地使用证的办理也应当遵循这个期限规定。


·江山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或者企业为了进一步的发展,有的时候需要集体或者个人以及国有的土地进行开发,那么在进行征地的同时,为了保障人们的权利,会根据土地的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偿,这就涉及到本文的知......

·贵州省征地拆迁补偿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贵州省征地拆迁补偿管理办法是怎样的?2016年贵州省征地拆迁补偿条例明细及计算标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有哪些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有哪些问题?一、公益登记1、因城镇规划、公益事业、项目征地等原因致使村或小组人均家庭承包地小于0.05亩的地方,该如何确权登记?答:2015年中央一号......

·婚后在异地置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一、婚后在异地置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婚后在异地置房产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应当按照下列情况进行认定:1、如果是用婚前个人财产源在婚后购买的房屋且登记在自己......

·贷款中如何土地评估资料有什么
    在一些情况下我们需要对土地进行评估,不少网友咨询贷款中如何土地评估。土地评估要考虑到自然条件,社会技术条件等各种不同的因素。并且土地评估我们需要找比较专业的土地评估机构进......

·企业征地的条件是什么
    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2、征收土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3、必须依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