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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伤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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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伤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首先第一步肯定就是到交警部门报案。少部分的交通事故案件可以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经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二)交警部门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处理。通常情况下,只需要一名交警人员就可以现场处理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还要进行现场勘查。
(三)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之后将会制作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管理部门了解了事故的大部分情况后,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
(四)事故当事人受到交通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的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等或者拘留的处罚。
(五)接下来就是调解损害赔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针对于损害赔偿问题,交管部门就可以进行一个调解,期限是10天。
(六)若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者在法定的一定调解期限内还没有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对于交通事故的相关赔偿标准如下:
(一)人身损害:除了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还有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误工的费用、护理的费用、交通的费用、住宿的费用,以及必要的营养费,这些都应该赔偿。
(二)致残赔偿: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些也都应该赔偿。
(三)死亡的情况:除了应当第一款的相关费用外,还要赔丧葬的费用、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用。
(四)遭受精神损害:受害人或者近亲属请求对精神损害进行赔偿的,符合法规的可以予以支持。但是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权,是不能转让给别人同时也不能继承的。但赔偿一方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赔偿的,或者受害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都伴随着人身伤亡事故,或者是车辆坠毁等,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门的职员必须尽快处理,确定此事故的责任主体,然后此项事故的受害者才可以按照流程,书写赔偿申请,递交材料,此后才有可能会获得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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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警部门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处理。通常情况下,只需要一名交警人员就可以现场处理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还要进行现场勘查。
(三)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之后将会制作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管理部门了解了事故的大部分情况后,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
(四)事故当事人受到交通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的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等或者拘留的处罚。
(五)接下来就是调解损害赔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针对于损害赔偿问题,交管部门就可以进行一个调解,期限是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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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于交通事故的相关赔偿标准如下:
(一)人身损害:除了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还有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误工的费用、护理的费用、交通的费用、住宿的费用,以及必要的营养费,这些都应该赔偿。
(二)致残赔偿: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些也都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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