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吗?对于这种情况,虽然法律没有直接规定受害者可以起诉保险公司,不过根据法条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种方式在生活当中是可以使用的。二、依据是什么?1.如果投保人一方由于车辆交通事故而给第三人也就是受害者造成了一定损害的话,那么可以根据法律或者是交通法规的规定,向受害者一方赔付一定的保险金。而如果交付了保险的话,那么则由保险公司在一定的理赔范围之内来进行赔偿。这条规定就说明了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当中所应当负的责任。如果第三人受害者直接想要向保险公司来进行索赔的话,也是可以的。2.那么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在整个交通事故当中的法律地位和自己的投保人是一样的,既可以向投保人来进行损害赔偿,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来进行损害赔偿,所以相应的,如果在交通事故当中没有办法进行协商,而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话,保险公司也是可以作为被告出席的。3.在交通事故当中,如果投保人作为被告逃逸,不愿意出庭接受审判的话,保险公司是可以作为被告人一方来接受审判,并且接受审判结果对原告一方进行赔偿。三、有无免责情况?1.不过虽然投保人在保险公司缴纳了保险费用,也不是所有的情况保险公司都可以赔付的,有以下的一些情况,如果出现了的话,保险公司是属于免责的范围之内,不需要对任何人进行赔付,就算是到法院进行起诉的话也不会胜诉的。2.第一种情况是投保人,也就是被告在驾车过程当中违法的交通规则,例如醉酒驾驶,无证驾驶,驾照没有接受年检的,这些情况是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而且有可能涉及到了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之下,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3.第二种情况就是遇到一些自然灾害,例如突然发生的地震,海啸等等导致道路瘫痪,此时出现的交通事故是不需要保险公司赔偿的。因为地震等自然灾害具有不确定性,保险公司没有对起进行预测或者是承担保险的能力。以上就是关于如果出现了交通事故的话,双方进行了诉讼环节,另一方逃逸之后,被告应当由谁来承担责任,保险公司由于具有和被告人同样的赔偿义务,所以原告提出了赔偿请求的话,那么保险公司是可以作为被告来接受诉讼,并且对于诉讼结果做出一定的反应。对原告,以在法律的规定范围之内来赔偿。



·范县企业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范县企业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现在很多地方都在进行大规模的拆迁,当然企业也不例外。而且企业拆迁对于企业主来说是一件大事,而且企业拆迁依法也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下面我们......

·《公司法》认缴出资承担责任的期限是多久
    《公司法》认缴出资承担责任的期限是多久一、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时间对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

·商法和公司法的含义是什么?
    商法和公司法的含义是什么?在司法考试里,考生总是不能具体分清商法和公司法的具体含义,概念混淆。许多社会上的经商人士也因此而在正常公司运营货贸易往来时发生经济利益的纠纷。为......

·企业法律顾问报价多少钱 企业法律顾问报价多少钱?
    企业法律顾问报价多少钱企业法律顾问报价多少钱?企业法律顾问也称企业律师,包括企业外部法律顾问,即指律师事务所接受企业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企业的法律顾问,以及企业内部法律顾......

·公司法修正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修正的内容是什么?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而国家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公司的发展,我国的经济主要的主导就是国有企业,其他私营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国对于公......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怎么赔偿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怎么赔偿2008.1.1后的工龄适用于新《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在2008.1.1后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关系在2008.1.1前建立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