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债权转让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债权转让管辖权的规定有哪些?一、债权转让管辖权
债权是一种财产权,债权具有可转让性已为各国立法所承认,也为我国法律所确认和接受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546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这是对合同权利转让制度做了进一步的规定。
二、处理原则 ?
从法律上看,债权转让与合同权利转让存在一定的区别,前者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完成,如依据当事人的合意、法律的规定、法院的裁判等,而后者主要是通过合同来完成债权的移转。本文只讨论通过合同来完成债权转让后的管辖问题。债权转让后的管辖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争议。在债权转让纠纷中,当事人往往对事实部分无争议,打来打去就为争一个管辖权。这当然与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地区保护主义不无关系,但也与理论认识上的混乱有关。处理原则如下:
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
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
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审查确定管辖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
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
协议管辖也叫约定管辖,是反映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前双方解决争议管辖问题的真实意思。由此可见,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循双方协议约定。也就是说债权转让转让人与债权转让债务人之间签订的管辖协议,同样也适用转让人与受让人。因此,这样就更能体现我国民诉法双方当事人约定协议管辖的原则。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债权转让管辖权的知识,主要包括债权转让与合同转让的区别以及债权转让管辖权的确定的原则等知识,如果您遇到相关的问题,可以根据上述处理原则进行处理,进而确定权利的归属方,
·债务关系的担保人怎么自保?
    债务关系的担保人怎么自保?一、债务关系的担保人怎么自保?债务关系的担保人可以采取以下的方式自保:(一)担保人担保前必做工作:1.摸清借款人的为人和信用。被担保人的信誉越......

·被改动的借条法律效力如何
    被改动的借条法律效力如何一、被改动的借条法律效力如何借条被改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对方找人模仿您的笔迹,增加了利息内容。对于增加的利息部分,是无效的。......

·在微信上催收借款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现在人们交流多通过微信、qq等方式,方便快捷,减少了时间成本,拉进了距离。那么借给别人钱,多次通过微信催他还款,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在我国借款合同到期多久内起诉担保人
    一、在我国借款合同到期多久内起诉担保人?一般分为2种情况。如果在担保合同中民间借贷担保人约定了担保的期限,那么以约定的期限为准。民间借贷担保人如果没有约定具体时间,一般......

·最新个人债务起诉书范本
    最新个人债务起诉书范本一、个人债务起诉状范本?起诉状原告:(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住址被告:(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住址诉讼请求......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应怎样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应怎样承担一、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应怎样承担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债务应由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和投资人(业主)共同来承担,理由是: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