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遗产继承有效时间是多久?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遗产继承有效时间是多久一般来说,诉讼时效期是三年。《继承法》第八条规定,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因为2017年10月1日开始生效的《民法总则》将诉讼时效改为了三年,所以这里继承权的诉讼时效应为三年。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所谓的继承开始是指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或者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开始后,关于继承权纠纷应当在继承开始后20年内行使,超过后法院则不再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二、怎样确定遗产继承份额?我国继承法对继承份额有以下规定: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不列入继承顺序。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遗产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研究,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说到遗产继承的有效时间,其实对应的是诉讼时效,也就是在继承遗产的时候产生了纠纷,当事人期望通过诉讼方式处理,那么此时就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限制。若是超过了规定的诉讼时效再起诉的话,则就会丧失胜诉权,这也提醒当事人需要尽快主张自己的权利。



·法定继承的遗产的适用范围以及分配原则
    法定继承的遗产是财产转移中一种必不可少的方式,承认公民依法继承所得的财产,一定程度上优化了社会财产的分配制度,对个人积累的财产赋予了一定程度的尊重。法定继承顾名思义继承......

·法定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法定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1、根据《继承法》第2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2、如果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并且......

·孩子有离婚财产继承权吗?
    离婚的时候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比较复杂的,也是在婚姻法中着重去规定的内容,主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此时子女跟随一方生活,而另一方则需要支付抚养费。那孩子有离婚......

·有抚养权的继女有继承的权利吗?
    有抚养权的继女有继承的权利吗?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如果继女与继母形成有扶养关系的,并且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房产的,继女有权继承继母的房屋。1、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

·给老伴留下遗产怎么立遗嘱范本
    给老伴留下遗产怎么立遗嘱范本遗嘱立遗嘱人: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民族: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继承所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可能会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需要作出严格的认定,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那么您知道继承所得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详细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