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签订劳动合同谨防落入六大陷阱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春节一过,有很多人重新选择了工作单位,需要签劳动合同;继续留在原单位工作的人也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此间法律部门提醒广大从业者,谨防一些用工单位在劳动合同方面布设的陷阱。

  一是“霸王合同”。用人单位在合同条款中处处体现“我说了算”,令求职者处于被动从属地位。



  二是“押金合同”。通常做法是在招工时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



  三是“暗箱合同”。多见于民营企业,采用格式合同,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在合同中,只从企业的利益出发规定用工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的义务,而很少或者根本不规定用工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对于这样的合同,由于其约定的条款内容与法律相抵触,所以,应当是无效的条款。



  四是“生死合同”。有的用人单位不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履行生命安全义务,提出“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逃避责任。



  五是“卖身合同”。如:3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有的合同还规定,求职者一切行动都得听从用人单位安排。



  六是“双面合同”。就是有的用人单位准备了至少两份合同,一份是假合同,内容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以对外应付有关部门的检查,但在劳动过程中并不实际执行,真正执行的可能是另一份合同。



  法律部门人士说,职工误入了用人单位所设置的劳动合同陷阱,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确认劳动合同的效力。如因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以意思表示不真实为由主张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新《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由此可以看出,如果表面上看合同是一个行为,实质上由若干部分组成,或在内容上可以分为若干部分,既......

·没签劳动合同又被公司给辞了该怎么办?
    实践中,没签劳动合同又被人辞退了,在下面情况中分别有所不同:  1、若你上班还不满一个月  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用工单位从用功之日起一个月内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

·附补贴的公益劳动组织者与参与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应受雇主的控制......

·用人单位在何种情况下向劳动者加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

·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应如何确定?
    1、《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被行政拘留而解除劳动关系,是否需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十九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接触接触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指企业的劳动合同、规章制度、员工手册或者规范等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