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赔偿标准主要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个级别6000-8000左右,主要是根据伤残级别和事故责任确定。

交强险理赔规则:现国家法律规定,机会车必须购买交强险,交强险的理赔规则是不分交通事故责任,不管谁的责任,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内先予赔付,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责任分担,第1-4项属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限额是1万,4-12项属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限额是11万。

道路上发生的意外事故肯定会在一定程度上被车辆所伤害,而其中的伤情引发了当事人的残疾或者其他不能正常生活的情况就是要结合医院和鉴定机构的判断,最后得出的结论将直接影响到受伤人员最终能够得到赔偿的具体数额,伤残越严重就能够得到越多的赔偿。



·受害者是孕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受害者是孕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

·无锡交通事故处理律师费是如何收取的?
    对于无锡市民来说,遭遇交通事故后,通常双方都会在交警的协调下处理赔偿问题。如果协调不成的,就要通过打官司来解决了。这时当事人会选择一位代理律师,来协助打官司,为此要缴纳一......

·办理公积金继承公证时需要交多少钱?
    办理公积金继承公证时需要交多少钱?1、办理公积金继承公证时费用从几十上百到上千甚至上万元不等,具体要根据继承公证的受益额确定。2、继承公证费用多少标准如下:(1)受益额20万元以......

·受害人遇到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找谁赔偿?
    受害人遇到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找谁赔偿?一、受害人遇到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找谁赔偿?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如果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或责任险范围进行赔偿,如果车辆所有人与事......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怎么判
    过失损坏轨道、桥梁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等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时候,可能涉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时,则不构......

·如果是公司法人用交社保吗?
    如果是公司法人用交社保吗?对于整个公司来说,公司的法人就是一家之主一样,那公司法人需要像普通的职工一样缴纳社保吗?根据相关的说法,公司的法人是有独立的财产,可以依据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