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保险公司车祸脑伤提前赔付可以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保险公司车祸脑伤提前赔付可以吗?保险公司车祸脑伤提前赔付,是可以的。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简单的说,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风险事故后,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在保险经营中,保险理赔是保险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二、保险人需要垫付的情形被保险人在以下情形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核实完毕,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先行垫付: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2、驾驶人醉酒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被抢期间肇事的;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三、法律依据《保险法》第 22 、 23 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依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31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部门通知之后,经核对是要及时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车祸造成脑伤的情况后,可以与当事人的家属协商是否需要进行提前赔付,一般情况下,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就可以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方法进行赔偿,但一般情况下,伤员应当积极进行医疗,可以先行垫付,后期根据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情况进行合法合理的赔付。



·丈夫醉驾妻子车主的法律责任要怎么区分?
    丈夫醉驾妻子车主的法律责任要怎么区分?妻子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由丈夫醉驾造成的其他损失,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妻子有义务偿还。相关规定其实,在以前只要把车借给别人,出......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配合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不配合如何处理(一)未涉及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

·发生轻微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发生轻微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理?轻微交通肇事逃逸,一般指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肇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天以下行政拘留。根据第九十九条的......

·我国法律规定黑校车超员怎么判刑?
    我国法律规定黑校车超员怎么判刑?人人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才能有效的避免交通事故,可超载超员问题还是时常发生。对于广大的校车使用者和相关者来说,安全问题一直都是其关注的重点......

·撞擦伤别人车怎么理赔
    理赔流程:跟保险公司报案之后要求在48小时之内定损,定损单到手之后,接下来可以在任何时候找个修车店将车如果修车费自己还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话,可以双方协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私家车越来越普及,导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私家车越来越普及,导致的是交通事故不断发生,假如发生车辆交通事故应该如何处理呢?我们国家在这方面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给您整理了一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