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公司法人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签订?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公司法人劳动合同是否需要签订?


如果公司是国有企业,你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由上级决定,因为国有企业的人事权在上级或母公司,按理说,你的管理关系应在上一级组织。假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存在劳动关系,法定代表人是不一定需要缴纳社保的,但公司里面至少要有一个人缴纳。董事长是董事会选举产生的,可能是公司的股东,也可能不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从法律意义上讲,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董事长是公司的股东,作为公司管理者和所有者的董事长与公司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个人认为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董事长不是公司股东,有董事会的选举决议,还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吗?和谁签订劳动合同呢?非公司股东的董事长是公司管理者,如果也并非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认为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董事会的决议或聘书可以代替劳动合同的内容,不一定要另外签订劳动合同。


二、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由上可知,法定代表人也不一定是公司股东。


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既是公司所有者,又代表公司,个人认为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


如果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部发〔1995〕202号,实行公司制的企业厂长、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经理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规定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支付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法定代表人提起仲裁或诉讼,会造成原、被告竞合的尴尬,很难得到支持。


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呢?如果不能提供董事会批准决议,法定代表人与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之间的争议应按《公司法》相关规定处理,不属于《劳动合同法》受理范围。


公司法人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关键在于公司法人是否持有公司的股权,如果没有持有股权那么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对公司法人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包括薪资水平和支付方式都进行明确;如果公司法人持有公司股权,那么就不需要再签订合同,因为在股权证明里已经非常明确的规定了夫人的义务和责任。




·劳动合同法工领工资的规定是怎样的工龄工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劳动合同法工领工资的规定是怎样的工龄工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

·职工工合同到期不签有什么补偿
    职工合同到期不签有什么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是员工不愿续约的,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可以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因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导致员......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最新内容是什么
    在任何建筑工程当中的电气装置安装都是属于非常重要的操作项目的,在电气设备安装过程当中以及安装完成了以后,如果发生了人为操作失误或者质量不合格的原因,都很有可能轻则会造成大......

·一、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否可以索要?
    一、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否可以索要?不可以,劳动者自己离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

·劳动者工伤鉴定后几个月赔偿?
    在劳动者的日常劳动过程中,如果劳动者从事的是高度危险的工作很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如果劳动者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需要首先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在确定了工伤等级之后劳动者才能拿到工伤......

·一、异地保险工伤认定能否享受待遇?
    一、异地保险工伤认定能否享受待遇?异地保险工伤认定可以享受待遇。但是单位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以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单位在注册地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