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在上班期间员工打架算工伤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在上班期间员工打架算工伤吗?


首先,我们要明确构成工伤的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视为工伤。


其次,《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从反面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从上述的规定来看,员工在上班时间打架不一定全是工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实践中主要通过三个条件进行判断:


(1)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


(2)必须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


(3)不存在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何种情况属于“履行职责”存在争议。关键是看双方打架的原因是不是与被害人的本职工作有关系,因为每个员工在单位上班都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如果打架的原因和被害人的工作内容无关,当然打架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如,因双方平时的个人恩怨,或者因其他原因的私人报复而引起的打架致伤残等。


二、主要种类


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


⑴轻伤;


⑵中度伤;


⑶无生命危险的重伤;


⑷有生命危险的重伤;


⑸危重、存活和不明。


2.按致伤因素分类:


⑴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


⑵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


⑶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


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


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


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后,也是需要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用人单位要为每一位劳动者都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就包括了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到了任何的工伤后,受害人也是可以凭借工伤保险来索要一定的工伤赔偿金。




·鼻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
    在我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存在劳动关系的,签订的劳动合同就是劳动关系存在的标志,劳动者除了要对用人单位履行相应的义务之外,还可以得到相应的权利,比如说在工作时发生工伤可以......

·工伤鉴定一季度鉴定几次?
    在公司发展的工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员工的工伤事故的情况。那面对工伤,除了要求赔偿以外工伤的鉴定也至关重要,很多人都以为一季度只能鉴定一次,其实不然。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关于......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

·公司怎么样才能不赔偿辞退员工
    公司怎么样才能不赔偿辞退员工只要符合《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可以不用补偿。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

·几岁算童工劳动法规定
    劳动法规定企业是不允许雇佣童工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几岁算童工劳动法规定是非常严格的,在规定的年龄以下用工就是非法用工,法律也会追究责任的。由于未成年工正处于身体的......

·企业聘用外籍人员入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为了加强我国去其他各国间的文化、科技、经济的交流,国家是允许企业聘用外国人就业的,但是为了能够对这些外国人和相关的企业进行更好的管理,所以国家对于外国人在工作入职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