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对于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该怎样支付呢?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对于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该怎样支付呢?其实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对加班费的计算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应该怎么处理单位不付加班费的情况。接下来,就由我们为你详细介绍这方面的内容吧。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如何支付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平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生产任务不足或者没有按计划完成生产任务的企业,为了突击完成任务或者突击完成临时承揽的生产任务而加班的,一般不得发放加班工资。
职工加班加点后补休时间,由企业在保证生产(工作)正常进行的条件下及时安排,不得拖延过长,也不得随意改发加班工资。
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点,只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不发加点工资,也不准将加点工时累计发给加班工资。
二、单位不付加班费该怎么办
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但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有时效上的限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也会中断,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
从最新的司法解释来看,最高法为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管理,引导劳动者正确行使权利,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该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在这,还要提醒您注意的是,有些情况不视为加班或者加班可以不支付加班费,比如休息日加班安排了补休的,劳动者没有完成工作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或者采用不定时制度的用人单位的高层人员加班。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怎样支付”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想了解
·民事诉讼法中的工作日有什么规定么?
民事诉讼法中的工作日有什么规定么?一、民事诉讼法中的工作日有什么规定么《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期间,只有年、月、日、时的规定,没有工作日的说法。《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
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我国建筑市场非常庞大,每年都会发生大量的工程质量事故,确保工程质量也就成为了各方的主要责任。对于建设单位来说,正确把握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非常关键......
·工伤鉴定前的护理费怎么赔偿?
每个公司都会为自己的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无论对于员工还是公司,工伤保险都可以让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将承担的损失降到最低。我们知道,在作工伤理赔之前要对受伤员工作一次工伤鉴定......
·在工作中受伤是属于工伤
在工作中受伤是属于工伤,所以要马上进行工伤认定,这样才能获得工作单位的相关赔偿,但是在劳动法是对于工伤有一定的范围的,那么劳动法工伤认定范围有哪些?一般我们认为只要是在工......
·一、个人申请工伤鉴定怎么做好?
一、个人申请工伤鉴定怎么做好?个人申请工伤鉴定与单位申请基本一致,通常需要做好以下环节:1、进行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书。2、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
·临时工同工同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临时工同工同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临时工同工同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如何支付
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平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生产任务不足或者没有按计划完成生产任务的企业,为了突击完成任务或者突击完成临时承揽的生产任务而加班的,一般不得发放加班工资。
职工加班加点后补休时间,由企业在保证生产(工作)正常进行的条件下及时安排,不得拖延过长,也不得随意改发加班工资。
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点,只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不发加点工资,也不准将加点工时累计发给加班工资。
二、单位不付加班费该怎么办
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但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有时效上的限制: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也会中断,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
从最新的司法解释来看,最高法为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管理,引导劳动者正确行使权利,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出台《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该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在这,还要提醒您注意的是,有些情况不视为加班或者加班可以不支付加班费,比如休息日加班安排了补休的,劳动者没有完成工作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或者采用不定时制度的用人单位的高层人员加班。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怎样支付”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想了解
·民事诉讼法中的工作日有什么规定么?
民事诉讼法中的工作日有什么规定么?一、民事诉讼法中的工作日有什么规定么《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期间,只有年、月、日、时的规定,没有工作日的说法。《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
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我国建筑市场非常庞大,每年都会发生大量的工程质量事故,确保工程质量也就成为了各方的主要责任。对于建设单位来说,正确把握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非常关键......
·工伤鉴定前的护理费怎么赔偿?
每个公司都会为自己的员工办理工伤保险,无论对于员工还是公司,工伤保险都可以让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将承担的损失降到最低。我们知道,在作工伤理赔之前要对受伤员工作一次工伤鉴定......
·在工作中受伤是属于工伤
在工作中受伤是属于工伤,所以要马上进行工伤认定,这样才能获得工作单位的相关赔偿,但是在劳动法是对于工伤有一定的范围的,那么劳动法工伤认定范围有哪些?一般我们认为只要是在工......
·一、个人申请工伤鉴定怎么做好?
一、个人申请工伤鉴定怎么做好?个人申请工伤鉴定与单位申请基本一致,通常需要做好以下环节:1、进行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书。2、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
·临时工同工同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临时工同工同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临时工同工同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