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在国企如何不交违约金?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在国企如何不交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向单位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只有两种:第一,员工经过单位专业技术培训,约定了服务期限,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第二,员工与单位约定竞业限制,单位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上述两种情形,又自行离职的,属于违约,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当确定了劳动关系时双方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在劳动合同中会写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出现了违约行为后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在用人单位提供了相应的培训后,在离职时也是要加纳违约金的,如果出现了纠纷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方式来解决的。



·新车报划痕险影响明年保险打折吗?
    买车子都会给自己的车子买保险的,一方面这个是法律规定的,另一方面就是出于自己心里的一个安慰,如果说新车一到手,就发生了一些事故,那么保险就可以进行赔偿,从而维修,对于车主......

·汽车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
    汽车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如果是用婚后收入所得购买的车辆,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购买的车辆如果有书面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对共......

·在我国车祸保险多久才赔偿
    在我国车祸保险多久才赔偿一般发生车祸以后,如果比较严重的话,肯定会涉及到较多的民事赔偿。不过如果肇事司机本人车辆购买的保险方方面面都比较齐全的话,司机本人的损失是非常小的......

·肇事逃逸车主在副驾驶是否需要负责?
    肇事逃逸车主在副驾驶是否需要负责?坐副驾驶不是车辆驾驶人,不存在肇事逃逸的问题。如果副驾驶人是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而怂恿、指使驾驶人逃逸,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依法予以惩......

·交通事故中我方全责对方不需要报保险
    交通事故中我方全责对方不需要报保险,由我方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我方有人员受伤比较严重的,对方才需要报保险公司,因为在交强险赔偿中,无责任的一方也要赔偿全责方伤者的......

·交了辞职信后就可以离开公司了吗?
    交了辞职信后就可以离开公司了吗按规定,员工想要离开公司,就要向公司提交辞职信。因此,有些人按约定提交辞职信后,以为已经彻底解除劳动关系,随即就离开公司。其实,虽然员工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