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批捕后取保候审还能办理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批捕后取保候审还能办理吗?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还能取保,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可以采取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由其以个人身份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保证金担保方式。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取保候审的申请: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

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7、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8、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对于很多的应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是不得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的,这是由于其即使提出也会由于并不满足条件,而不会被司法机关所批准。但是由于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其不得办理取保候审,故而只要律师通过搜查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后,是可以在缴纳质保金之后办理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被拒绝还能继续申请吗
    可以继续申请,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但是否批准需要看相关机关的判定。《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应当逮捕的人犯,如发现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及哺乳自己......

·取保候审撤销的情形有几种
    取保候审撤销的情形有几种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

·禁止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虽然很多时候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向相关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但不是所有这种情况下的嫌疑人、被告人都是可以获得取保候审的。法律中规定了一些禁止取保候审的情形......

·取保候审程序如何办理
    取保候审程序如何办理取保候审属于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之一,这是一种有条件的暂时不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种措施。但必须要由嫌疑人、被告人或其家属或委托的律师提出申请,那么......

·解除取保候审可以出国么?
    解除取保候审可以出国么?一、解除取保候审可以出国么?解除取保候审是否能出国需要看具体情况。因为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子的了结。按照法律规定......

·醉驾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
    醉驾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