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婚中单方债务离婚后分担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婚中单方债务离婚后分担吗?婚中单方债务离婚后是不需要分担的,离婚夫妻之间对婚内债务做出的协商分担协议,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该条与《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释法原理上都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婚姻当事人借婚姻逃避债务而设立的制度。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如上文所说,离婚夫妻债务如何分割,达不成协议的,首先需要确定离婚前债务的归属。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10、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除夫妻一方只要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11、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双方虽然可以处分那些在婚姻关系期间产生的债务,但是其他第三人在与夫妻任何一方建立债务关系时,一般都认定为是双方的意思需要产生该债务关系的,故而任何夫妻协商后的结果,都是不能对抗此第三人的,由此该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方提出债务偿还请求。



·公司债券回售的类型都有哪些,其回售程序是怎么样的?
    公司债券回售的类型都有哪些,其回售程序是怎么样的?一、债券回售的类型债券回售分为无条件回售和有条件回售。1、无条件回售无条件回售是无特别原因而进行的回售,通常是固定......

·讨债技巧—有的放矢催款兵法
    人们在从事某一项事业之时,应瞄准一个明确的目标,有放矢,如此才能有所成就。在催款清欠工作中,应该确定债务目标,采用便捷、有效的方式(如公函、电话、电报催讨),从而避免目标不......

·标准欠条怎么写(提供欠条范本)
    标准欠条怎么写(提供欠条范本)一、欠条模板欠条今有_______________(公司)欠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款,计_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怎么认定共同夫妻债务
    怎么认定共同夫妻债务一、怎么认定共同夫妻债务夫妻债务分为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为履行法定......

·债务人有不安抗辩权吗?怎么用
    债务人有不安抗辩权吗?怎么用债务人简单来讲也就是欠债的人,虽然欠债还债天经地义,但是债务人该有的权利仍然是被法律所保障的,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也许有债务人就疑惑了,那么......

·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是怎样的?
    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是怎样的?一、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是怎样的?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