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检察院批捕一年多了也不判刑怎么回事?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检察院批捕一年多了也不判刑怎么回事?各种因素可以影响延期。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最后是到法院。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二、检察院做出批捕决定的时效是多久?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综上所述,检察院对嫌疑人下达逮捕命令后,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在刑事侦查阶段,嫌疑人基本关在看守所。从这个时候开始到最后的判决需要一定时间,短则几个月,长则一年以上都可能。比如一些案件的案情复杂,证据模糊,会涉及各种延期,就导致了办案时间加长。



·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可以拘留吗
    精神病人可以拘留吗精神病人有犯罪行为的,可以进行刑事拘留,但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要对精神病人进行鉴定,如果鉴定后没有刑事承担能力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盗窃金额达到上百万元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金额达到上百万元量刑标准是什么?盗窃金额达到上百万元量刑标准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在全国范围内,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为一千元至三千元,各省、直辖市、自治区......

·刑事诉讼法抗诉和上诉区别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抗诉和上诉区别是什么?1、主体不同:上诉是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抗诉是与原审人民法院同级......

·行政处罚与无违法犯罪记录会被区别对待吗?
    公民若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后,不仅会受到司法处罚,而且处罚记录会计入档案之中,触犯不同的法律会受到的处罚是不同的,若违反了行政法规的规定,行政机关会判处当事人承担行政......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既遂的判刑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持刀抢劫致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持刀抢劫致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持刀抢劫致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般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照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