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摩托车追尾汽车责任怎么划分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摩托车追尾汽车责任怎么划分汽车被摩托车追尾,一般都是摩托车70%的责任。追尾责任情况分析:1、在前车正常驾驶情况下,后车因为车速过快、精神不集中等原因,冲上来造成追尾事故的。由后车负全责。2、在道路行驶时,前车突然倒车导致的追尾事故。由前车负全责。因为错过了转弯路口,而强行在道路上倒车行驶,往往会导致后车反应不及而发生追尾碰撞。如果后车车速过快,极容易造成车毁人亡的结局。3、在当前车行驶在斜坡上突然死火,未能及时拉手刹或踩刹车,而3后车距离较近时就容易造成溜车追尾。也有可能是新手在斜坡上堵车,因为斜坡起步的操作不当而溜车发生碰撞。4、在正常行驶的道路上停车,导致追尾事故的由前车负全责。在正常通行的道路上停车,是非常容易导致追尾事故的,尤其是在车速较快的路段和高速公路上。如果因为车子故障而被迫停在路上,也请在车子后面放置三角警示牌并开启双闪灯。二、汽车追尾如何处理(一)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二)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三)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四)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五)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在发生追尾事故之后,其实当事人也不宜在事故现场过多停留,适当的给予了现场一定保护之后,就应该转移到安全的地带,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追尾事故,更是要尽快转移到安全地带,以免发生二次事故,造成更大的损害。至于追尾事故的责任,还是由公安交警大队作出划分、认定。



·房屋交易税费的几种税
    房屋交易税费的几种税1、契税根据国家契税条例的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交纳契税,征收的标准是按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5%收取,全部由买方负担。2、印花税对房屋买卖双方要缴纳印......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大约是多少天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大约是多少天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人因伤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有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吗?交通事故赔不赔精神损害?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您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是寻求交通事故鉴定,以确定双方的责任,从而主张事故赔偿。交......

·民事诉讼律师费什么时候交?
    一、律师费的含义和特点1、含义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2、特点(1)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

·酒后驾摩托车撞车怎么处罚
    酒后驾摩托车撞车怎么处罚一、酒后驾车撞人的处罚是怎样的如果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要承担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如果私了,要根据对方的户籍性质计算有关赔偿金额。1、根据《刑法......

·发生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立案后怎么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经现场期查,属于交通事故的,经事故处理负责人同意立案:立案后,应当进行调查询问,检验鉴定,事故认定,处罚当事人等程序,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