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继子女是否有权提起民事赔偿?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如果非原生家庭,当事人没有了行为能力之后,继子女是否有权提起民事赔偿呢?对此,关于这个问题,我们特地为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以供您参考。
一、继子女是否有权提起民事赔偿?
民事赔偿不能追加子女为被执行人。如果在判决生效之后,债务人有无偿赠与子女财产,或者转移财产至子女名下的行为,此时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赠与,转让,法官可以追回财产,继续执行。
二、《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和追加执行当事人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除执行依据中指明的债务人外,可以对下列人申请执行,或者在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变更下列人为被执行人:
1、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其遗产被第三人无偿占有或者接收的,该第三人;
2、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的配偶;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与其配偶离婚,依法应承担债务的配偶;
3、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分立或者合并的,分立或者合并后存续的法人;
4、债务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变更姓名或者名称后的人;
5、作为债务人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者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其他组织不能清偿债务的,设立该组织的公民或者企业法人;
6、作为债务人的法人依法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歇业的,其清算人或者负有清算义务,以及无偿占有或者接收其财产的第三人;
7、作为债务人的机关法人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其职权无国家机关行使的,撤销它的机关;
8、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依法转让的受让人;
9、债务人被另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为权利人的,该另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
10、对被执行的企业法人投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投资人。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继子女是否有权提起民事赔偿这个问题的解答,答案是不可以的。并且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撤销权只能由债权人行驶。如果想要更多的了解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可以咨询唐山的律师来解答。
·离婚了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双方夫妻在离婚之后如果有孩子的话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判决,一方获得抚养权之后另外一方需要按照相关协议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那么离婚了抚养费不给怎么办呢?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
·国家赔偿包括哪三个赔偿?
国家赔偿是国家机关的一种认错态度。国家在大力提倡依法治国的同时也在对国家内部人员进行严格要求。传统的观念总是抑制人们向国家请求赔偿,许多人也不主动要求国家赔偿,这样极不利......
·离婚之后怎样抚养幼儿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之后怎样抚养幼儿的规定有哪些?离婚对于子女来说生活上有很大影响,同时也对孩子的成长心理上具有很大的创伤。离婚之后首先考虑的是关于子女抚养权和另一方支付抚养费问题,孩子......
·增加之女抚养权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抚养权是指夫妻双方离婚后,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享有的权利。虽然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灭失,但子女仍是二人共同养育的,因此,夫妻双方都要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那么,增......
·哺乳期妇女打人会被拘留吗?
哺乳期妇女打人会被拘留吗?一、哺乳期妇女打人会被拘留吗如果伤者伤情为轻微伤,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国家赔偿受案范围具体有哪些?
国家赔偿受案范围具体有哪些?(一)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
一、继子女是否有权提起民事赔偿?
民事赔偿不能追加子女为被执行人。如果在判决生效之后,债务人有无偿赠与子女财产,或者转移财产至子女名下的行为,此时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赠与,转让,法官可以追回财产,继续执行。
二、《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和追加执行当事人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除执行依据中指明的债务人外,可以对下列人申请执行,或者在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变更下列人为被执行人:
1、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其遗产被第三人无偿占有或者接收的,该第三人;
2、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的配偶;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与其配偶离婚,依法应承担债务的配偶;
3、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分立或者合并的,分立或者合并后存续的法人;
4、债务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变更姓名或者名称后的人;
5、作为债务人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者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其他组织不能清偿债务的,设立该组织的公民或者企业法人;
6、作为债务人的法人依法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歇业的,其清算人或者负有清算义务,以及无偿占有或者接收其财产的第三人;
7、作为债务人的机关法人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其职权无国家机关行使的,撤销它的机关;
8、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依法转让的受让人;
9、债务人被另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为权利人的,该另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
10、对被执行的企业法人投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投资人。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继子女是否有权提起民事赔偿这个问题的解答,答案是不可以的。并且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撤销权只能由债权人行驶。如果想要更多的了解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可以咨询唐山的律师来解答。
·离婚了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双方夫妻在离婚之后如果有孩子的话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判决,一方获得抚养权之后另外一方需要按照相关协议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那么离婚了抚养费不给怎么办呢?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
·国家赔偿包括哪三个赔偿?
国家赔偿是国家机关的一种认错态度。国家在大力提倡依法治国的同时也在对国家内部人员进行严格要求。传统的观念总是抑制人们向国家请求赔偿,许多人也不主动要求国家赔偿,这样极不利......
·离婚之后怎样抚养幼儿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之后怎样抚养幼儿的规定有哪些?离婚对于子女来说生活上有很大影响,同时也对孩子的成长心理上具有很大的创伤。离婚之后首先考虑的是关于子女抚养权和另一方支付抚养费问题,孩子......
·增加之女抚养权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抚养权是指夫妻双方离婚后,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享有的权利。虽然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灭失,但子女仍是二人共同养育的,因此,夫妻双方都要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那么,增......
·哺乳期妇女打人会被拘留吗?
哺乳期妇女打人会被拘留吗?一、哺乳期妇女打人会被拘留吗如果伤者伤情为轻微伤,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国家赔偿受案范围具体有哪些?
国家赔偿受案范围具体有哪些?(一)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