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交通事故37责任理赔是怎么样的?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交通事故37责任理赔是怎么样的?

赔付方式为总金额20000,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双方先各算出损失金额,

主责一方,先使用自己的交强险金额(2000元)赔付,剩余金额的70%由自己的保险公司买单垫付,其余的金额由次责一方向其投保保险公司索赔;

对于次责一方来说,先使用自己的交强险金额(2000元)赔付对方,对方剩余金额的30%由自己的保险公司买单垫付,其余的金额由次责一方向其投保保险公司索赔。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都是有主责任和次责任的,一般在交通事故里面商量赔偿的时候都是会按照认定书来进行赔偿的,不同的情况所赔偿的金额就会不一样,所以,交通事故的发生就会涉及到很多的赔偿,一定要协商好才能更好的处理。






·随着我国民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出行选择自驾车辆
    随着我国民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出行选择自驾车辆。但是社会上经常会出现醉驾的现象,醉驾是一种对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不负责任的行为,容易造成交通事故。那么,法律规......

·很多人为了应酬,开车去吃饭喝酒,醉酒后开车属于醉驾行为,醉驾
    很多人为了应酬,开车去吃饭喝酒,醉酒后开车属于醉驾行为,醉驾是对自己和对他人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妨碍社会交通安全,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我国法律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那么,......

·交通事故拖车费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拖车费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发生后,可能会造成车辆的损害,而此时就只有拖到4S店进行维修处理,这就涉及到拖车费。那么您知道我国交通事故拖车费标准是怎样的吗?由于各个地区的......

·交通事故伤亡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伤亡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一、交通事故伤亡赔偿标准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

·员工社保断了要怎么补交
    员工社保断了要怎么补交具体的补交需要的手续和流程如下:1、直接提供补交月的工资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和公章,凭证上要有员工的本人签名。2、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3、单位起草一份......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全文内容是什么?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全文内容是什么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有了自己的轿车。伴随着车辆的增多,二手车也越来越多。目前来说,二手车市场是极大的,所以加以管理就十分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