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借款担保人期限最长是多久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借款担保人期限最长是多久?借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最长是六个月,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保证期限由双方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二、贷款担保人有什么风险?(一)永久担保人的风险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换句话说,当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二)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风险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内。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响担保人的贷款额。(三)担保人自愿对负债进行担保,承担责任的风险应承作为担保人时,贷款机构多会要求担保人到律师楼或公证人处签一份独立法律文件,签署这份文件时,担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个律师楼签名,必须要另外找一位律师签署作证,证明已经将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清楚解释给担保人知道,而担保人也明白要对负债作个人承担,并且是自愿作为担保人,并没有受到任何压力。三、担保人责任的免除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确认借款担保人其实就是为了保障债务债权关系能够如约履行下去,担保人也有义务监督债务人如期还款。而债权人在追究债务人法律责任的时候,也不要忘了向担保人追责。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担保期限如果超过6个月,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担保期限尽量要提前商量清楚。



·过年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过年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一、过年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对于欠钱不还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准备走司法途径,那么首先要准备的是诉讼材料,而其中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

·深圳个人无担保贷款的概念具体是什么?
    深圳个人无担保贷款的概念具体是什么只要是正规的贷款机构通常都需要当事人提供抵押物来作为担保的,但是目前也是有些银行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提出了个人无抵押无担保的这种贷款的业......

·承认欠款诉讼时效中断吗?
    承认欠款诉讼时效中断吗?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

·公司债券发债周期是多久?
    公司债券发债周期是多久?公司债券发债周期是一年以上,发行之前必须要向指定的机构提出请求。第一周发行人与中德证券沟通第二周公告董事会决议第三周完成评级报告初稿、法律意见书初稿......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如何向法院提起诉讼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如何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知道,诉讼是债权人有效讨债的手段之一,可是当遇到债务人死亡的情况时,不少债权人就不知道该怎么使用此项手段了。那么,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如......

·没有合同拖欠货款怎么办?
    没有合同拖欠货款怎么办?在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的今天,有的企业管理人为了在简便的操作流程下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与对方当事人在仅达成合意却未签到合同的情形下进行经济贸易活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