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离婚诉讼怎么分割财产?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离婚诉讼怎么分割财产?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先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无约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6)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7)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8)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分割,具体来说:

(1)原则上平均分配,但是要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需要注意,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离婚诉讼中分割财产的技巧

技巧一:诉状中不要多提财产。无理无据的主张财产,结果就是:多缴了诉讼费,没有依据的主张被法院驳回。毫无意义。

相反,即便已经掌握的财产,也要少提,开庭时再主张,再补缴诉讼费。

技巧二:对于没有掌握的对方财产,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除律师外不要对任何人讲自己打算离婚并要采取行动。

需要申请法院调查令调查的存款等财产,要与法院协商,要求先调查后,再送达,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综上所述,如果在离婚的时候对于离婚财产的分割有异议的,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对离婚财产进行分割,而法院针对离婚财产的分割都是均等分割的,当然如果其中有过错方的,那么通过举证以后证明过错行为那么无过错方也是可以多分得财产得。


·无效婚姻女子如何处理
    你知道无效婚姻吗?实践中,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并不都是有效的,还有可能存在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况。那么在遇到无效婚姻女子该如何处理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

·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还可以变更吗?
    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还可以变更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

·重婚罪婚前财产怎么判?
    一、重婚罪婚前财产怎么判?婚前财产不可以分割处理,如果一方被定为重婚罪,将会给予另一方相应的损失赔偿,如果有小孩,还要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

·老公重婚财产怎么分配?
    老公重婚财产怎么分配?老公重婚财产怎么分配?老公属于过错责任中的重婚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女方需要提供有效......

·付不起诉讼费可以打离婚官司吗
    ?要是夫妻中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另一方离婚态度又很坚决的话,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对于起诉的一方而言,起诉的同时需要按照规定交纳一定数额的诉讼费。那现实中,要是付不起......

·起诉离婚两次能判离吗,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起诉离婚的案件日渐增多。起诉离婚的目的,一般是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法院判决离婚也是根据判断其双方是否还有感情来断案的。有时,离婚案件一审不会被判离,离婚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