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时职员怎么办?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时职员怎么办?


职员与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拖欠工资时职员可以请求单位支付,具体的解决办法如下:


(一)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二)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工人是与企业(公司)之间产生了劳动关系,拖欠工资可由劳动提供者提起劳动仲裁(前置程序)、提起诉讼,追讨工资。拖欠工资的主体是法人,而不是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代表没有直接法律关系。因法人代表原因导致拖欠工资情况的出现,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对此事存在过错,其过错责任由公司(企业)法人承担。超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行为,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公司不支付工资,员工如何维权?


1、劳动者因被拖欠工资发生争议时,应先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的要求,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一般来说,多数用人单位会考虑到诉讼成本和造成的负面影响,会同意支付合理工资的要求。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劳动者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和解协议,但要注意该协议并无强制执行力。


2、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请求,要求其主持调解。该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般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可相对中立的协助双方化解矛盾,也有利于减少双方诉累。因此,当因被拖欠工资发生争议时,劳动者可先考虑此种方式。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可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制作调解协议,但该协议也无强制执行力。


3、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之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就是说,劳动者如果未能获得满意的结果,比如没要到工资,或者工资给的少,是有一次救济途径的,即可通过诉讼形式补救一次。而用人单位仅能在具备法定情形时,才能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此项规定体现出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由于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是比较简单的,故此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的职员不会与单位签署合同,若在此种情形下,发生了单位不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情形时,职员若是想维权,就必须要找到其他的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是比较麻烦的。




·劳动合同上会有违约金么?
    劳动合同上会有违约金么?劳动合同上应当有违约金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情形进限于两种:(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设......

·企业退休工资计算工龄,怎么计算
    企业退休工资计算工龄,怎么计算?对于企业退休工资来说,计算工龄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只有计算清楚工龄,我们才能够计算出工资的金额。那么,企业退休工资计算工龄的方法是什么呢......

·尚在试用期签署劳动合同么
    尚在试用期签署劳动合同么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

·公司员工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管理办法应该怎么制定公司的发展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就是员工。并且一个优秀的企业,肯定自身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对员工的管理既符合情理有切实的保障了公司的正常运行。但是......

·劳动仲裁的请求金额
    一、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1、因克扣、拖欠工资引起的纠纷。对于企业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和诉讼时,不仅有权......

·工程建设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工程建设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近年来许多大大小小的工程都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工程建设纠纷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许多人都不知道该通过怎样的途径最有效的解决此类问题。今天的我们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