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偷盗后返还的属于犯罪中止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偷盗后返还的属于犯罪中止么


偷盗后返还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对于盗窃行为如果财物在脱离被盗人之后那么就已经算犯罪既遂了。犯罪中止需要行为人在主观的意识上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而且必须有效的停止犯罪行为,避免危害结果。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犯罪中止可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认定:


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即在犯罪预备或者着手实行犯罪过程中,也就是在犯罪未完成之前停止犯罪。如果犯罪已经得逞,则不存在犯罪中止的问题。


2、必须是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这里包括两种情况:


(1)自动放弃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主动放弃犯罪意图,停止着手实施犯罪,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之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放弃继续犯罪,中止犯罪行为。放弃犯罪是出于行为人的自由意志,而非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被迫停止犯罪,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如果是出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或者不敢把犯罪进行下去,被迫把犯罪停止下来,则不能视为犯罪中止。


(2)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指犯罪人在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后,犯罪结果发生之前,主动放弃继续犯罪,并主动采取措施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促使犯罪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如真诚悔悟,认识到犯罪可耻,洗手不干;因被害人哭泣、求饶,而产生同情、怜悯之心,不忍再加害于人;慑于法律的威严,惧怕受到刑罚惩罚;原有的犯罪欲望已通过其他途径得到满足或已经消失等。引起犯罪中止的不同动机,反映了犯罪人悔悟程度的差别,但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二、犯罪中止怎么进行处罚


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


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处罚;


其次,注意对中止犯的处罚也不同于预备犯、未遂犯那样比照既遂犯进行处罚;


其三,明确对中止犯的处罚关键看是否造成损害结果,对于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减轻处罚,未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


犯罪中止有两种结果:没有造成损害或是造成了损害。我国刑法对这两种结果分别制定了处罚原则,即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换言之,是否造成损害,不是构成中止犯的基本要件而是处罚中止犯的量刑因素。


综上所述,对于偷盗后返还的行为并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被偷盗的财物之后再返还给被盗人的,已经算是犯罪既遂了,所以在量刑的时候不会考虑犯罪中止,毕竟在实施偷盗行为的时候并没有有效的停止犯罪行为。




·毒品犯罪量刑意见
    常见的毒品犯罪,包括了走私毒品罪、贩卖毒品罪、制造毒品罪等等。众所周知,我国对毒品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同时最高法也对毒品犯罪量刑做出了专门的规定,即毒品犯罪量刑意见。下面......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及其量刑
    毒品犯罪分子是刑法处罚的对象,是对社会的安全秩序产生危害的犯罪分子。对于毒品犯罪分子所要做的就是让他接受法律的惩罚,以此来威慑不法分子。而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有人对毒品犯罪......

·非法储存弹药罪既遂怎么判刑?
    非法储存弹药罪既遂怎么判刑?一、非法储存弹药罪既遂怎么判刑?非法储存弹药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

·刑事诉讼查封扣押的规定有哪些?
    刑事诉讼查封扣押的规定有哪些?《刑诉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

·刑法修正案九驾驶证买卖入罪的规定
    机动车驾驶必须按照交通法规及操作规范来严格执行,因此我们国家机动车驾驶证的考试也越来越严格,而对于非法伪造和买卖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也被写进了新修改的刑法修正案九,那么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