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属于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主要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属于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主要有哪些
一、属于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主要有哪些?
1)遗弃罪
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3)376条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4)第2款,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5)第380条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6)第381条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7)第404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8)第429条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9)第440条遗弃武器装备罪;
10)第441条遗失武器装备罪、
11)第444条遗弃伤病军人罪
12)第445条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13)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14)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5)丢失枪支不报罪
16)其他渎职性犯罪,如私放罪犯、玩忽职守等。
二、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有些人不是特别理解不作为构成的犯罪,所谓不作为构成的犯罪是指当事人当时是有法定的义务的,而且也完全有能力来完成这件事情,可是当事人纵容危害后果的发生,对此不闻不问。大多数的玩忽职守类型的犯罪,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有不作为的因素在其中。
·四川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行为人如果在四川地区犯了职务侵占罪的话,此时该如何来处罚呢?虽然我国《刑法》对职务侵占罪的量刑做出了统一的规定,但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也就导致实际的量刑多少有些出入。那......
·终身监禁罪可以减刑吗?
一、终身监禁罪可以减刑吗?终身监禁罪是不可以减刑,向比较于无期徒刑,无疑此种处罚更为严重,我国的很多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并不会判处其死刑,而是会在量刑时信进行考量,若是其犯罪......
·欺诈发行股票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欺诈发行股票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
·安陆市人民法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是什么?
安陆市人民法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是什么?安陆市人民法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是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
·醉酒造成危险驾驶罪如何处罚
醉驾属于交通违章行为的同时,也触犯了《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当然这只是危险驾驶罪中的一种行为,不过此时还是要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的。那么你知道醉酒造成危险驾驶罪如何处罚......
·如何认定传播性病罪,传播性病罪取证上有哪些困难
说到性病,不少人都会表现出一种鄙夷的眼神,确实在我国如果有人得了性病的话,那么是比较羞于让其他人知道的,其实对于性病的问题,在我国的法律中也有对相关性病问题的罪名的,也就......
一、属于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主要有哪些?
1)遗弃罪
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3)376条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4)第2款,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5)第380条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6)第381条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
7)第404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8)第429条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9)第440条遗弃武器装备罪;
10)第441条遗失武器装备罪、
11)第444条遗弃伤病军人罪
12)第445条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13)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14)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15)丢失枪支不报罪
16)其他渎职性犯罪,如私放罪犯、玩忽职守等。
二、一审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有些人不是特别理解不作为构成的犯罪,所谓不作为构成的犯罪是指当事人当时是有法定的义务的,而且也完全有能力来完成这件事情,可是当事人纵容危害后果的发生,对此不闻不问。大多数的玩忽职守类型的犯罪,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有不作为的因素在其中。
·四川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行为人如果在四川地区犯了职务侵占罪的话,此时该如何来处罚呢?虽然我国《刑法》对职务侵占罪的量刑做出了统一的规定,但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也就导致实际的量刑多少有些出入。那......
·终身监禁罪可以减刑吗?
一、终身监禁罪可以减刑吗?终身监禁罪是不可以减刑,向比较于无期徒刑,无疑此种处罚更为严重,我国的很多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并不会判处其死刑,而是会在量刑时信进行考量,若是其犯罪......
·欺诈发行股票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欺诈发行股票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
·安陆市人民法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是什么?
安陆市人民法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是什么?安陆市人民法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规定是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
·醉酒造成危险驾驶罪如何处罚
醉驾属于交通违章行为的同时,也触犯了《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当然这只是危险驾驶罪中的一种行为,不过此时还是要对行为人进行相应的处罚的。那么你知道醉酒造成危险驾驶罪如何处罚......
·如何认定传播性病罪,传播性病罪取证上有哪些困难
说到性病,不少人都会表现出一种鄙夷的眼神,确实在我国如果有人得了性病的话,那么是比较羞于让其他人知道的,其实对于性病的问题,在我国的法律中也有对相关性病问题的罪名的,也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