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落户租房网签备案流程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落户租房网签备案流程有哪些?1、出租房和承租人需要协商好,对房租、付款方式、期限等需要确定好,在整个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可以任何理由,提高房子的租金。2、支付租房自己的方式分为三种,分别是以年为单位交付租金、以半年为单位交付租金、以季度为单位支付租金。3、如果说出租人要求承租方支付的房租期限比较长的话,那么承租人可以和出租方进行协商,要求给予一定的优惠,但是承租人不要忘记在自己能够承担范围。4、若是说承租方的经济能力暂时不好的话,那么可以和出租房协商,尽可能以月或季度进行支付, 这样带来的压力也会比较小一些。5、对于租房合同中,所规定的租房时间,需要特别的注意,毕竟这关系到租房者和出租房的利益。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什么材料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或证件(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 出租人和承租人合法有效证件。自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国内居民提供身份证,港澳同胞提供回乡证,境外人士提供护照等);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提供证明其合法成立的有效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二)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三)房屋租赁合同。(四)出租共同共有的房屋,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出具的同意出租房屋的证明,房屋所有人将出租房屋委托他人管理的,还应提交合法的委托书。(五)涉及到房屋转租的,转租人应提供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该合同没有出租人同意转租约定的条款,应提供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六)租赁双方当事人之一委托他人代办的,受委托人应提供合法的委托书。涉及到租房网签备案的行为,应当由双方对租赁合同的条款进行协商一致,并且双方都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处理,并就有关情况必须达成一致意见,避免出现矛盾和纠纷问题发生,如果产生矛盾和纠纷的,可以向司法机关诉讼来解决。



·崇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崇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崇州市房屋拆迁补偿分为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货币补偿是按照被征收人房屋评估单价乘以房屋建筑面积确定。产权调换是由房屋征收单位参照被......

·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

·离婚房子过户孩子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夫妻双方之间离婚,因为生活的琐碎,或者是结婚之后,性格在对方面前完整的展现出来,所以有很多不和的事情,导致双方的感情破裂,从而通过离婚的方式解决感情的问题,离婚在法律形式......

·北京自住商品房如何申请
    北京自住商品房如何申请北京市住建委2013年10月22日发布,2013年北京将推出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2014年计划推出5万套左右。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

·拆迁房屋律师能做什么?
    拆迁房屋律师能做什么?一、拆迁房屋律师能做什么?1、要确定企业使用土地及房屋的合法性问题。包括是否有国有土复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随后向拆迁方获取征地批文......

·房产证没下来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立遗嘱的方法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公证遗嘱和公证遗嘱等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