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什么是合同生效对应日?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什么是合同生效对应日?我们租房,会和房东签署租赁合同,如果合同内容真实,合理合法,那么合同签订之日起就是合同生效日,这个我们都比较明白。那么在合同的诸多概念中,还有一个合同生效对应日,这个概念恐怕大部分人就不太知道了。那么下面由我们来普及下这个小小的专业知识。
一、什么是合同的生效对应日
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保证人(见证人)等签署完合同当日起,合同最后落款日期为生效日期(合同另有约定除外),也就是说在这个时间段内你们双方需达成某项约定。合同生效日一般是指缴费的次日或保单签收日的次日。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以保单正本为准,保单上所写的合同生效日就是每年的对应日。
二、合同生效日期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生效时间是以条款约定为准。不一定要注明地点,但是注明签约地点,一旦纠纷可以更好确定管辖权。 有些种类的合同由国家法律强制规定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才合法。大部分合同不需要办理专门手续,只要双方达成合意既可。双方也可自愿公证。经公证后的合同,证明力要强于未公证的合同。 具体说来,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条对合同生效时间作了两层规定: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也就是说,合同的生效,原则上是与合同的成立一致的,合同成立就产生效力。那么合同何时成立?根据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例如买卖合同,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也就是说,某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的生效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这是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例如,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法、中外合作经营法规定,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三、合同生效的条件
合同生效条件:
1、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2、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3、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其实,合同生效对应日的概念非常好理解,就是每年对应的合同生效日。比如我们租赁合同是今年1月1日签到生效的,那么明年的1月1日就是该合同的生效对应日,这么说,是不是很容易理解呢。
·科技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科技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科技产品购销合同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签约时间地址:为了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依......

·合同违约金赔偿通知书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合同违约金赔偿通知书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依《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

·当事人变更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当事人变更合同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根据该条文的规定......

·满足哪些条件合同才能生效
    满足哪些条件合同才能生效1、实质要件(1)是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础,并以产生一定法律效果为目的,故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租赁的
    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继续租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租房时,很多人都是只签一次合同了事,即使合同期满了,双方时常也不会特意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合同,通常是租客继续按照原合同交租用房,......

·签订合同时有哪些?
    签订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一、签订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证照与合同标注一致;(2)合同签章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