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公司章程中非股东本人签字有效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公司章程中非股东本人签字有效吗?

一、公司章程中非股东本人签字有效吗?

公司章程中非股东本人签字,该章程一般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都需要股东在其上进行签名和盖章,否则视为章程无效,但是存在例外情况,就是公司章程中代替股东签字的是股东的代理人,此时,如果签字人持有委托代理协议的,那么该章程就有效。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

公司章程一经生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公司章程的社团规章特性,决定了公司章程的效力及于公司及股东成员,同时对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

公司法将其列入股东会特殊表决事项(2/3表决权),这就是章程修正案的生效要件,那么与此对应的应当是有限公司股东的签字而不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由于股东大会与有限公司股东会的人数和形式有别,比较适合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章程修正案这种形式,公司登记条例中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修正案的规定是与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及同时审查相对应的,不能孤立适用该条款和孤立审查章程修正案的签认方式。

二、法律依据是什么?

1、《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2、《公司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依照《公司法》上述规定草拟章程,然后调开股东会议修改通过,并由股东本人签字。

公司章程作为规定公司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关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营,而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在制定公司章程时的股东东大会就得由公司的全体股东参加,股东必须本人在章程上签字,否则视为章程制作有瑕疵,但是如果是修改公司章程的,是不用全体股东进行签名的。


·公司法定代表人挂名的坏处有哪些?
    公司法定代表人挂名的坏处有哪些无论挂不挂名,法人都要负责任。挂名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公司的主要风险负责人。如果空壳公司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我国新发布的公司法与旧公司法相比,对注册资本的要求做了明确的修改,本文就针对新公司法的注册资本列举出相应的条款内容,供您参考学习。那么你知......

·企业融资关键控制点是什么?
    企业融资关键控制点是什么?企业要得到良好的发展,首先得把企业融资问题解决好。而企业融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要高效达到目标少不了抓住其中的关键点,从企业融资的关键控制点出发......

·侵犯企业名称权有哪些?
    侵犯企业名称权有哪些行为一、侵犯企业名称权有哪些行为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企业对其名称具有独立的设定权,只要企业在设名......

·公司强制裁员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强制裁员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公司强制裁员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装饰公司注册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装饰公司注册流程是怎么规定的?1、核名:在工商局领取“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拟成立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在工商局内部网上检索是否有重名,没有重名的,工商局会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