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单位安排在春节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单位安排在春节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根据国务院修改的国家节假日放假规定表示,春节一般休假时间为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可以与周末进行调休。因此在春节期间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需要支付劳动者日工资三倍的加班工资;其余调休时间内加班的应该支付两倍加班工资。二、加班了,拿不到应得的工资,该怎么办?就是该如何维权?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而不依法支付加班费,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决定多放几天假然后又扣发相应的工资,这种做法都是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劳动者对这种违反工资制度的侵权行为,有权选择以下途径进行救济:一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机关的监察部门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0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二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支付加班费或者扣发工资是否合法等所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性质,劳动者有权直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除了有权要求仲裁机构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足额支付工资外,还可以要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即经劳动保障行政机关所责令用人单位应加付的赔偿金。三是向法院起诉。劳动者对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不管是在什么时候,若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加点的话,则就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职工加班工资。若是单位不支付或者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则职工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权。不过要注意,若是在周末安排加班,而之后又安排补休的话,那此时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买卖工程承包简易合同的参考范文
    买卖工程承包简易合同的参考范文做工程签合同是很常见的,但是有些工程很小,只需要一个简单的合同就可以了,因此您也就很有必要了解一下买卖工程承包简易合同怎么写,这对您是很有帮......

·私人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处理?
    私人老板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处理(一)如果你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三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2、可......

·左足第二跖骨体部骨折工伤几级?
    随着现在法律体系的完善,劳动工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逐渐的加强,在工作时受到伤害也会主动申请工伤鉴定,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但是有些工伤像骨折既不算十分严重也不能算轻微受伤处理......

·公司查出员工有肝硬化会被辞退合法吗?
    公司查出员工有肝硬化会被辞退合法吗?劳动者患有肝硬化,享受一定的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如果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有哪些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有哪些相关内容一、分类与编号1.1.1工程资料分类的目的是便于管理,本规程主要是按形成、收集和整理的单位不同来划分工程资料的,竣工图因有较强的独立......

·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调岗,员工不服调岗拒不到岗的,用人单位可否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以下前提:1、调整岗位是合法合理的,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2、员工的行为属于旷工,除了有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清行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