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单位安排在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的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单位安排在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的2013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新修改的办法指出: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因此,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初三属于法定节假日,如果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当天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补休等方式代替,除非职工本人提出要求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的三倍。如果劳动者在除夕、正月初四至初六加班的,应首先安排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如果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二、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怎么办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控告,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拒不支付的,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单位支付拖欠报酬的赔偿金。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不管是在什么时候,若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加点的话,则就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职工加班工资。若是单位不支付或者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则职工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权。不过要注意,若是在周末安排加班,而之后又安排补休的话,那此时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一、劳动关系确认和工伤待遇有关系吗?
    一、劳动关系确认和工伤待遇有关系吗?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劳动者要求确认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一般是为了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提起工伤保险待遇诉讼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

·一、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提成不愿意给怎么办?
    一、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提成不愿意给怎么办?只有严重违纪公司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前提是公司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你也知道该规章制度,如果你可以准备证据,书写仲裁申请提起......

·陕西省工伤认定办法有哪些?
    职工工伤事故的鉴定标准按照不同地方的法规规范,有许多不同的标准,当然我国法律中明文规定的内容仍然是适用的,那么下列内容是由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陕西省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法律知......

·常见的劳动争议仲裁请求事项有什么?
    常见的劳动争议仲裁请求事项有什么?一、常见的劳动争议仲裁请求事项有什么1、劳动仲裁申请书的请求事项就是申请劳动仲裁的目的是什么,要求是什么,希望仲裁机构支持怎么样的诉讼......

·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购买社保吗?
    人们来到新企业工作,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一般来说,在合同里面,要注明工资报酬、工作内容、社保福利等。而有些小企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以种种理由不缴纳社保,只给员工发放工......

·建筑工程的财务管理在企业中的重要性
    建筑工程的财务管理在企业中的重要性一、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作用与必要性(一)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作用建筑企业具有施工生产的流动性、施工生产的单件性和生产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