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行政处罚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哪些权利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由于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往往是由其单方面作出处罚决定,因而,必须保障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中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有:
第一,有权知道行政主体给予处罚的违法事实、证据以及法律依据的知情权;
第二,陈述和包括要求举行听证在内的申辩权;
第三,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
第四,认为行政处罚违法损害自己合法权益而提出的行政赔偿权。
·哪些违法行政行为不予处罚?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
·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一类事、一类人为对象制定行政规范的行为。其特点是: (1)对象的普遍性。抽象行政行为以普遍的、不特定的人或事为行为对象,即它针对的是某一类人或......
·收容教育合法吗?
收容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1993年9月4日国务院令第127号发布)第2条指对卖淫嫖娼人员集中进行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组织参加生产劳动以及进行性病......
·什么是强制医疗?
强制医疗涉及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和社会的公共安全,原来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将这一制度纳入特别程序,规定了严格的操作规程,由人民法院......
·拘留及有关的规定
拘留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人依法在一定时间内拘禁留置法定处所,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中最重的一种处罚,通常称为治安拘留。 拘留主要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
·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对特定的、具体的事件所做的能直接改变被管理者权利与义务的行为。其特点是对象特定化、具体化,是对某一个具体的事件或者具体的人所做的处理,效力指向特定......